葵涌警署一名警長 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被指策劃月中汽油彈案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葵涌警署一名警長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他被指「自編自導」本月中區內一宗汽油彈案,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
據了解,被捕的警長38歲,駐守葵涌分區特遣隊,將被停職。有人被指有份策劃、安排其他人擺放汽油彈,以及時「偵破」案件。

警方於4月13日拘捕一名男子。(資料圖片)

《香港01》就事件向警方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指,警方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遂展開調查。經調查後,警方今日(4月20日)在秀茂坪區拘捕一名38歲男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並將會被停職。警方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警方於上周一(4月13日)晚上,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21歲大專生,從袋中搜出2枝汽油彈。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上周四(16日)被押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警方正評估今次警務人員被捕事件,對上述案件有否影響。消息稱,警方在調查汽油彈案時,接獲線報指,懷疑當中有警務人員安排他人擺放汽油彈,再「及時」作出拘捕。

警方於4月14日表示,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於13日晚上約8時50分,在葵芳邨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1名男子形跡可疑,並將1個手提袋放在葵芳邨葵正樓外一張石枱上後離開。人員隨即上前截查,並在遺下的手提袋內發現2支懷疑汽油彈。經初步調查,該名21歲男子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跟進調查。

香港警察的特遣隊(Task Force)隊員,通常穿便衣執勤,但他們並非俗稱CID的刑事調查隊人員。特遣隊隊員本身為軍裝警員,只是因應不同任務而穿便衣。他們通常由指揮官調配,執行區內一些反罪惡任務,如針對爆竊、扒手、甚至風化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