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冀合法化共乘服務 倡港府參考澳洲徵稅補貼的士業
進軍香港逾6年的Uber一直被港府視為非法載客取酬服務,該公司早前宣布有意將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但關鍵是政府能夠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服務。
Uber香港區總經理鍾志霆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冀與當局展開對話,又舉例曾與多個地區就立法規管共乘服務提出不同方案,當中以澳洲悉尼為例,每程Uber徵收1澳元「乘客服務稅」以支付政府補貼的士業界,值得港府參考。
運房局回覆指,留意到Uber有意在港設立地區總部,惟強調車輛未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任何人士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手機應用程式租車平台,均不得駕駛或使用該車輛提供出租或取酬載客服務,否則即屬違法。局方又指,政府已將《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會繼續聆聽公眾的意見。
Uber早前宣布,因應1年內將亞太區總部遷出新加坡,現計劃移師至香港並建立科研和工程中心,料為本地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然而,Uber自2014年在港推出共乘服務,至今仍未合法化。Uber香港區總經理鍾志霆透露,已聯絡相關持分者及政府當局,稱對話展開時會持開放態度,願意考慮所有方案。
現時Uber共乘服務遍佈全球,多個地區的政府亦相繼將其服務合化法。鍾志霆以澳洲情況舉例,稱塔斯曼尼亞最初引入豁免制度,允許汽車共乘行業在該州試行兩年,其後對服務系統感滿意,最終容許Uber繼續營運;悉尼則實施每程Uber徵收1澳元「乘客服務稅」,以支付政府給予的士業界的援助金,抵銷引入汽車共乘服務後有機會帶來的牌價變動。
冀與政府展開「真誠對話」
鍾志霆表示以上方案均值得考慮,且認為澳洲悉尼的方案亦與香港情況相近,希望能與當局就立法規管共乘服務展開「真誠對話」。同時又指,過去6年已接近25萬名司機夥伴登記使用 Uber App;去年推出的Uber Flash服務,今年3月的士司機登記率較2月亦上升四成。
香港的士業議會副主席吳坤成表示,每個國家均有其獨有的客運服務,並不認同本地法例需遷就個別服務。他續指,倘Uber有意在港發展,應與其他合法公司合作,為本港市民提供乘車服務,而不是僅利用平台、不需繳付保險以毫無成本賺取營利,「咁樣係咪公道?」他續指,現時多種類客運服務包括的士、小巴以及巴士等空置率持續上升,生意額大受影響,故不支持相法服務合法化。
運房局回覆指,留意到Uber有意在港設立地區總部,並在本地提供各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客運服務。
局方重申,於客運服務方面,任何人士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有關車輛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的規定,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若車輛未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任何人士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手機應用程式租車平台,均不得駕駛或使用該車輛提供出租或取酬載客服務,否則即屬違法。
同時又指,就回應社會上對服務質素較高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新需求,政府已將《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會繼續聆聽公眾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