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提出亞太地區總部遷至香港 前題政府共乘服務合法化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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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自2014年在港推出逾6年,但其汽車共乘服務至今仍未合法化。Uber今日(26日)宣布,擬將Uber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並在港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料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但作出相關決定關鍵前,當局須研究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服務。

Uber早前宣布,會在12個月內將亞太區總部遷出新加坡。香港區總經理鍾志霆今日表示,有計劃將總部遷至香港,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長遠加強本地科研技術生態系統,並服務其他地區包括澳洲、印度、台灣等。當中需招聘營運、營銷、工程系統等人才,料為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Uber今日(26日)宣布,將公司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並在港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余俊亮攝)

疫後業務回復至疫情前七成水平

然而,Uber的汽車共乘服務推出逾6年仍未合法化。鍾志霆透露,就今次計劃曾與政府展開私人對話,亦有提交計劃書及立法規管的方案,但當局尚未有任何回應,亦未曾展開任何建設性對話,冀能再次展開對話,並落實立法規管相關服務,且願意與各界持份者合作,以達致公平及合理解決方案,促成雙贏局面。

對於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港版國安法」,料最快8月在港公布實施。被問及會否憂慮來港投資的經濟前景,鍾志霆稱Uber會密切檢視情況,並多次重申對港情況持樂觀態度。他又透露疫情近日緩和,汽車共乘業務已回復疫情前七成的水平。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過去兩周曾與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會面,其中亦有提及Uber是次計劃。

方保僑續指,現時本港情況有所改變、失業率持續上升,Uber今次計劃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當局應會考慮。惟合法化Uber汽車共乘服務涉及多個持份者,可從徵稅補貼的士業界、購買車牌申請牌照等方面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