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C執笠】行會決定牌照至本月14日 須交75萬元牌費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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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行業逐步入寒冬,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8月突然宣佈交還聲音廣播牌照,並於上月9日遣散大部分員工及停止製作節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今(11日)宣佈,由10月15日起終止DBC的聲音廣播牌照,及修訂其2016/20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按收回成本原則收取75.8萬元。
行會於2011年3月22日批出聲音廣播牌照予DBC,牌照有效期原定為12年。惟DBC早前表示數碼廣播普及率不足,決定向政府交還牌照。行會今批准DBC的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至本月14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DBC於8月8日去信局長,表示無法令業務模式持續經營下去,要求行會批准其交還牌照;另通訊局認為DBC並未按牌照規定履行所需義務及責任,因此行會批准終止其聲音廣播牌照。
行會亦批准修訂DBC在2016/20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按收回成本的原則,即收回通訊局在管理牌照時的成本及開支計算,由新牌照在今年8月15日至修訂的牌照屆滿日10月14日為止,收取其牌費758,365元。發言人補充,政府現仍正在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