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個人舒適非轉家居隔離理由 南非商人家庭須跟從檢疫令
南非商人高天成一家本月中從南非返港,因應新冠肺炎的檢疫令要求,被安排在元朗八鄉少年警訊中心隔離。惟他們指檢疫中心的環境極為惡劣,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准他們改在其深灣獨立屋住所隔離。同時,他們一家亦申請人身保護令,讓他們離開檢疫中心,該申請於本周三被拒。高等法院法官今(22日)頒判詞,解釋拒批人身保護令的理據。法官認為衛生署的做法屬合法,又指為個人舒適情況不足成為改在家隔離的理由。
申請人:高天成(Horsfield Leslie Grant),其妻葉凱欣(Yip Hoi Yan Delphine)、他們三名22個月大至7歳的子女,以及一名傭工。高創立的裸心集團經營高級度假酒店業務。答辯人為行政長官、衛生署署長,以及兩名受檢疫規例授權的人員。
法官在判詞指, 申請人質疑衛生署對從南非抵港者的風險評估,又指巴西和玻利維亞等國家的確診率較南非高、檢測率則比南非低,其抵港者卻可在家隔離。
衞生署可作合適及專業決定
但法官指出,每個國家檢測數字有偏差,確診人數亦會有出入,根據資料︳南非近數周的確診個案確實在飈升,決定那些國家應有較嚴重的限制,屬衞生署的專業決定,署方亦較法庭更適合作評估。除非該評估是明顯錯誤和不合理,否則法庭不會干預,而法庭亦看不到該評估是明顯錯誤和不合理。
曾安排申請人換房但遭拒
對於申請人投訴他們獲安排房間的衛生情況,法官認為申請人之後獲安排搬至另一房間,但申請人拒絕,檢疫中心的房間亦會定時清潔。此外,申請人的子女雖然因不准返家而感到不快,但他們並非有病或有任何醫務情況不適合在檢疫中心被隔離。申請人亦曾投訴檢疫中心的食物,惟其實申請人的親友亦有向他們提供食物、衣服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個人舒適情況不足成申請理據
法官指,為令申請人個人的舒適情況不足以成為申請的理據,不足以成為在家隔離的理由,並認為衛生署署長安排申請人一家入住檢疫中心的決定屬合法,並拒批人身保護令予申請人全家。
案件編號:HCAL9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