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 任仲裁員處理一同業糾紛被指不當 現遭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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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被指處理一宗涉及律師合夥人的仲裁案件時,從該案的被告方收取機密法庭文件,又在未得該案申索人的同意下使用該些文件,該案的申索人認為蘇行為不當,並有藐視法庭之兼,因而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蘇交出他作仲裁員所收取的款項,及賠償相關損失。

原告為范家碧,被告為蘇紹聰。入稟狀指,蘇在2011年擔任在一宗涉合夥人協議仲裁案件的仲裁裁員。范是一名律師,她與2名合夥人是蘇處理該仲裁案的申索人。范指蘇作為仲裁員時,在未得高等法院的批准下,從仲裁案的被告方取得機密法庭文件,蘇並在沒有范的同意下,在仲裁過程中使用有關文件,亦沒有聽取范等人的陳詞,令范等3名申索人在該案中蒙受損失。

范認為蘇在沒有法庭批准下,收取該些有文件已構成藐視法庭,同時認為蘇違反委任協議中的條款,令范蒙受損失。

案件編號:DCCJ20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