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赴泰被拘斥黎棟國未回應 謝偉俊:唔好以為你自己好巴閉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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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日前到泰國交流時,被泰國政府拘留及遣返回港。黃之鋒今日(10月9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質疑,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至今仍未就此事回應。出席同一節目的候任立法會議員、曾任保安事務委員會的謝偉俊指,保安局長不回應雖不恰當,但稱「香港有人坐十幾年冤獄都無人理,唔好以為你自己係黃之鋒,(被拘留)十幾個鐘好巴閉」。
謝偉俊又指,被拘留時有權利聯絡家人及律師「只係香港嘅價值觀」,認為全世界不同地方均有不同價值觀,不能以香港本位評論他國。謝又舉例指因護照有伊朗簽證,他早前入境夏威夷時亦被帶走近一小時,稱「黃之鋒要買個教訓,下次小心啲」。
對於黃之鋒指被拘期間失去求助權利,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在同一節目中指「唔覺得黃之鋒生命受威脅」,又指黃被拘留期間「泰國入境處官員處理緊」,認為每個政府均有其處理方式,指「咁就話失去言論,自由,人權,唔係幾適當嘅描述」。葉又稱黃之鋒被到泰國交流雨傘運動,泰國政府拒絕他入境亦有其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又批「唔好以為上過時代雜誌封面就自大」。黃之鋒反駁指,交流活動非敏感組織舉辦,而是受泰國朱拉隆功大學政府及新傳系邀請,反問「點解心知肚明?」
其後,黃之鋒反問葉國謙從何確保他10月4日凌晨為安全,因當時無任何外界能聯絡到泰國當局以及他本人。他又批評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為「縮頭烏龜」,將所有責任推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身上,又指在黎棟國未正式對事件作回應前,暫不會選擇前往泰國和馬來西亞,因對這些東南亞地區感「非常憂慮」。黃又期望新一屆保安事務委員會成立後,能於首個會議討論事件,並感謝香港人於10月5日當日不信跟進事件,成功製造輿論壓力,否則可能會被扣押更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