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扣留】泰總理稱應中方要求 袁國強:翻譯有誤不清晰
撰文:曾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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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到泰國交流時,於泰國曼谷蘇萬那普國際機場被拘留及遣返,評論認為泰國受到中國壓力而行動。袁國強晚上結束泰國訪問返抵香港,在機場向傳媒表示,在泰國當地已向有關方面了解,證實最初是泰國傳媒報道有不清晰的地方。
他說,在10月5日泰國政府發言人就事件解釋,當地的「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亦有澄清,包括事件沒有收過其他國家指示,同時又解釋了黃之鋒不宜入境泰國的理由,就是在10月9日和10日將舉行第二屆ACD(亞洲對話合作)高峰會議。袁國強說:「呢啲理由大家可以有自己意見,有人同意,有人唔同意;好似我當日解釋,每個國家有自己出入境政策,係主權範圍內嘅事。」
泰國首相巴育(Prayuth Chan-Ocha)在10月5日,曾向記者指黃之鋒被驅逐是中國的問題,並非泰國。他指「是中國官員要求讓他回去,這是中國的事情,不要過於涉及其中。他們都是中國人,不管是香港人或是中國內地人。」
對於泰國總理巴育說黃之鋒被遣返是中方的問題,袁國強在英文發言時回應說,他留意到有關說法有不同翻譯版本,他個人不宜釐清有關字眼的意思。
黃之鋒回應袁國強說法指,引述巴育的外電包括路透社及彭博社,他們都清楚表明中國官員要求遣返返去,除非袁國強認為世界知名通訊社都譯錯,否則中國政府向泰方施壓這一點,連泰國總理亦親口承認。
他又指出,根據10月5日傍晚發出的新聞稿,泰國政府發言人表示「因黃之鋒曾參與對其他政府的反對運動,我們擔心若有關行動發生在泰國,會影響我們與『其他國家』的關係,所以禁止其入境。」換言之上至總理下至發言人,都已經承該禁止其入境的原因,是不想影響泰國與中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