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碩士生涉強姦非禮女友人案 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脫罪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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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修讀碩士課程的男學生,被指在尖沙嘴一商業大廈內強姦一名女友人,以及在赤柱泳灘非禮對方,事後疑發短訊向女友人及其父母道歉。男學生原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而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對被告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兩罪不成立。
被告鄭永信,26歲。他原控於2018年2月23日,在尖沙咀北京道一商業大廈內強姦女子X,以及在赤柱泳灘非禮X。
案件編號:HCCC209/2019
香港大學修讀碩士課程的男學生,被指在尖沙嘴一商業大廈內強姦一名女友人,以及在赤柱泳灘非禮對方,事後疑發短訊向女友人及其父母道歉。男學生原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而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對被告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兩罪不成立。
被告鄭永信,26歲。他原控於2018年2月23日,在尖沙咀北京道一商業大廈內強姦女子X,以及在赤柱泳灘非禮X。
案件編號:HCCC2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