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報告】7.21警方白衣人拍膊頭 結論:並非雙方勾結
監警會今日(15日)公布就反修例事件的檢視報告,涵蓋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多宗事件,當中7.21元朗站事件中,一名警司將左手放在一名白衣人的肩膊上,引發警黑勾結的指控。監警會在報告中指出,「該警司有充分理由與白衣人交談,以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這並非雙方勾結」,多次重申沒有調查權的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被質疑無調查卻下結論,他解釋是否勾結要看前文後理,單憑拍肩舉動難作判斷,強調沒有證據不能斷章取義。
梁定邦指,監警會對是否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無角色,而他本人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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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報告】7.21警方白衣人拍膊頭 無調查權下定調「無勾結」
【重溫監警會記者會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887825477958346/videos/574363143198663/
▼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
監警會下午發表《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專題審視報告。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及其他成員回應記者提問簡要如下:
1. 元朗7.21事件有指揮官拍一拍一名白衣人肩膊的舉動,為何認為不是勾結?除了低估情報,警總最高指揮三次收到通報,是否涉指揮失當?警方用了39分鐘才到場是否錯失黃金機會及失職?
《報告》指出,「該警司有充分理由與白衣人交談,以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這並非雙方勾結」。梁定邦認為,是否勾結要看前文後理,單憑拍肩舉動難以判斷,強調沒有證據不能斷章取義;對於坊間有「勾結」指控,直言事實上看不到,重申報告不是去譴責,也無權去譴責。至於當日執法情況,他稱只能建議警方日後遇上類似事件應做得更好,判斷是否失職非監警會職權範圍。
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又指,自己十分關注7.21事件,檢視由7.16放映會開始,認為警方在事件上可做得更好,若及早處理應可避免地鐵站事件發生;又稱監警會無調查權,也無見過涉事警員,只能憑片段及已知資料作判斷。
2. 太子站8.31事件警方要求記者離開地鐵站是否恰當?當日有「打死人」傳言,警方應否負責?《報告》中有關當日執法情況是否避重就輕?
梁定邦指出,警方應否要求記者離開執法現場要視乎實際需要,又稱認同記者有權利及責任報道,「呢個我幫你!」他稱警方8.31做法或引起誤會,希望警方檢討,但不能教警方處理方法。
他又指,8.31事件僅收到一宗來自記者的投訴,且太子站月台部分錄影機被損毀,只能就收到的資料作評論,直言永遠不會避重就輕,會將事實及收到的資訊陳述。
▼8.31太子站衝突▼
3. 應否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梁定邦表示,監警會對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沒有立場,個人則持開放態度,認為有利有弊,但應否成立交由社會與政府討論。他認為,監警會沒有法律權利決定是否設立,目前有機制向警方跟進事件,特首亦十分重視。
4. 報告多大程度反映真相?警方多大程度會接受建議?
梁定邦表示,報告作用是檢視大場景,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只能監察警務處在調查每個投訴時是否公正,認為目前已做到完整報告。秘書長俞官興補充,接受所有人士提供的資訊,非單方面向警方接收,亦找兩大學協助調查,涉及公眾人士及警方意見,內容亦全數反映在報告,不認同選擇性選取資料。
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補充,2014/15年度至2018/19年度提出90項建議,警方亦有積極跟進及改善,相信今次回應同樣正面,警方日後會做得更好。
▼6.12金鐘衝突▼
5. 有否把報告初稿事先提交警方?曾否遇拒交資料情況?
梁定邦表示,警方基本上有書面回應提交的問題,早兩日有讓警方看過報告,沒有作修改,亦希望警方從多宗爭議事件中學到教訓。
▼7.1衝擊立法會▼
▼8.11太古站及葵芳站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