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參與旺角騷亂案區院提訊 主控透露:控方案情只需一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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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其中五名被捕男子被控暴動等三罪,被轉介到區域法院審訊,案件今(7日)午提訊,其中兩名被告表明不會認罪。控方指案情簡單,控方案情只需一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以待被告處理法援申請。
五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無業)、孫君和(27歲,旅行社職員)和連潤發(26歲,工人),五人共被控三項暴動罪。
五人中只有楊及羅獲法援署律師代表,二人將不會認罪。其餘三人則仍待法援批出,惟因未繳交有關費用及文件,故暫未獲律師代表。
控方將傳召26名警員作證
控方透露案情簡單,預計只需一天的審訊,將傳召26位控方證人,全部均為警員,其中包括在案發現場設立防線及要求其他人離開、其餘為負責拘捕、錄取警誡供詞、現場攝錄、證物鏈及相片沖曬。
辯方又透露暫不會就身份作出爭議,但第五被告連潤發將爭議警誡供詞。
案件將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 86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