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鍾建新未有牽引藏獒咬傷鄰居 上訴原審決定被駁回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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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水彩畫家鍾建新去年七月三日在其元朗的住所外,未有控制好其重達45公斤4歲西藏獒犬,導致該犬衝出家門咬傷一名男鄰居。畫家不服早前被裁定沒有牽引咬傷人的狗隻罪成,上訴至高等法院,惟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
上訴人鍾建新,53歲,早前被漁農署票控一項「沒有牽引咬傷人的狗隻」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罰款六千元。惟鍾質疑,原審法院在多方面作出錯誤裁定,包括不接納藏獒在夜晚時份需要守衛家園,又裁定藏獒能輕易跳過花園圍欄,亦以該藏獒高大兇狠為由,而推測牠會襲擊人。
法官卻全數駁回理據,認為無一成立。法官指出,鍾在庭上承認該藏獒兇猛,亦承認每晚八時後會將藏獒鎖在狗房內,因此鍾一家根本不會要該藏獒夜晚守衛家園,而圍欄只較藏獒略為高,故牠跳過圍欄亦不屬出奇。相反事發時已為晚上八時後,鍾作為畜養人,卻沒有妥當地確保藏獒已被關在狗房,即未有採取足夠合理措施,導致藏獒跑到公眾地方咬傷鄰居。
案件編號: HCMA1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