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梁國雄稱考慮上訴 黃浩銘等多人到場遭女警「提醒」

撰文:朱棨新 溫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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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就特首引用《緊急法》定立《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中,裁定政府上訴部份得直,包括特首在去年情況下引用《緊急法》並無違憲,而《禁》的條例中,對非法集會上的示威者仍然有效。案件答辯人之一的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稱,對裁決表示失望,並認為上訴庭未有考慮《緊急法》已屬過時,亦太空泛,令特首權力過大,明言會考慮上訴。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亦有到庭支持,惟期間有女警員指聚集人數多於4人,曾作出「提醒」,黃與警員理論後,女警最終未有發出告票。

女警提醒黃浩銘不要多於4人聚集,但最終未有發出告票。(張浩維攝)

指《緊》屬殖民地時代條例已過時

「長毛」梁國雄有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他在庭外表示,會考慮上訴,又稱《緊急法》是在1922年時訂立,是殖民地時代的條例,當時仍未有《基本法》。他指,早前檢控「佔中九子」、或拘捕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都是使用殖民地時代的惡法,認為法庭應不時考慮相關法例,與《基本法》下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是否相符。

他又指,上訴庭似乎未有考慮《緊急法》屬過時,亦太空泛,令特首權力過大。梁對此感到失望,同時亦會先看看法援會否批出才作決定。

指上訴庭未處理危害公安的議題

他們質疑政府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引用緊急法,屬過於空泛。惟梁指,上訴庭未有處理該議題,是很大的漏洞。他解釋,此權力無所不包,卻未有相關規範、程序。

惟他不認為短時間內,因上訴庭的裁決而引發新一波的衝突,而現時鼓勵戴面罩,但在港人往後的鬥爭上,相關條例會發揮惡法的效力。

黃浩銘到場遭警員「提醒」

社民連的副主席黃浩銘亦有到庭,但他與「長毛」梁國雄等人在高等法院領取判詞前,發生一段小插曲。梁等人原本只有4人在高院門外叫口號,但之後有人加入。一名女警即向黃浩銘表示有機會違反限聚令,不應多於4人聚集,黃反問女警是否會發出告票,女警則指是「提醒」。各人之後散開,警員未有發生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