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導師涉摸7歲女童私處 女童口供不一致 男導師無罪釋放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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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功課輔導班男導師被指趁7歲小二女童向他請教功課時,三度伸手入女童內褲,並用手指插向女童私處,女童事後向母親投訴事件,投訴當晚更發發噩夢,及大喊:「好痛!唔好整我!」。男導師早前否認三項非禮罪,裁判官今(19日)裁決時稱,案發時被告曾責罵女童,而女童的證供亦前後不一,故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蘇栢源(30歲)被指在今年1月19、21及30日,趁教女童X功課時,三度用手指插女童私處。
裁判官指女童多次在受影響下改變口供
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可靠性是案件的關鍵,雖然X只得7歲,表達能力不及成年人,但X的證供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前後矛盾,而女童口供亦受人影響下而多次改變。而案發時,被告曾責罵X,X承認被罵不開心,及轉身就走,被告隨後阻止X而拉她的褲子,令X露出下體。X又承認被告曾教她私人部位不能被摸。
裁判官則指,不能排除被告賊喊捉賊,一方面教女童保護自己,一方面非禮她,但法庭同時亦不能排除被告沒有非禮女童,及被人誣衊的疑點,故裁定被告罪脫。
被告堅稱沒有性侵犯女童
X早前在盤問下承認案發首兩日曾被班主任責怪她在堂上吃零食,辯方質疑X介意被告沒幫她說好話而不開心,X答「不知道」。辯方又指26日X很早做完功課,之後離座騷擾同學和在黑板亂畫,被告聲言要罰她。X承認被責罵感不開心。辯方指X說謊,被告根本沒性侵她,X沉默後說「唔記得」,但控方再問她時稱記得事件。
案件編號:FLCC225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