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籍男子涉非法勞工及偽造身份證 判囚15個月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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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表示,昨日(13日)一名持「行街紙」、已申請免遣返聲請的孟加拉籍男子,涉違反逗留條件於一家餐廳從事洗碗工作,並涉偽造身份證,被控兩項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監禁15個月,同期執行。

該名被囚孟加拉籍男子今年31歲,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以及一項「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他承認控罪,兩項罪名各被判監15個月,法庭准予同期執行。而案中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