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間報告揭6.12有16宗警方違規案例 警遺憾失實指控
去年6月起反修例風波不斷,解發連場激烈警民衝突。監警會日前公布其首階段報告將延遲發布,直至涉及會方審視權力的司法覆核案有裁決。未有官方報告,民間團體工作先「出爐」。
6.12金鐘衝突之後,警方清場的武力使用自此成為焦點,民權觀察發布針對6.12的報告,訪問了23名傷者及目擊者,並由當日在場的人權觀察員核實資料,審視及對比合共長達59小時的新聞直播片段,最後經律師審視,報告最終確認至少有16宗警方使用不當武力的違規案例,並附有相關片段連結。
警方回應指,「對於多月來的失實指控深表遺憾」,稱不容許警務人員違法或違紀。警方有既定機制調查,自6月9日起,至今無警察執行與示威相關工作而被停職。投訴警察課至本月16日共收到1,593宗投訴。
警無警告下向中信外集會發射催淚彈 報告斥罔顧人群安危
警方在6.12清場共發射約240枚催淚彈、19發橡膠子彈、3發布袋彈及30發海綿彈。報告提到,其中民陣當日正在中信大廈對出的龍匯道舉行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設有大台、有講者等,屬於和平集會,但於下午4時,警方由灣仔演藝學院推進,並在無事先警告下包圍發射催淚彈,報告收集了相關片段,並訪問了12名現場目擊者,指大批集會人士要從一扇狹窄玻璃門進入中信大廈躲避。
有集會人士表示,警方在與他僅三個身位的距離接連發射催淚彈,不安的場景令他三夜夢魘,有人指出當時他們並無防護裝備,有人形容「以為自己會死」。有示威者向民權觀察表示,即使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在現場敦促停止發射催淚彈,並請求中信大廈保安開通入口,均被警方無視,並在5至10秒內,向人群發射3至5枚催淚彈。報告認為,中信對出警方使用非法及過分武力,罔顧人群安危。
報告舉多例指警方不當發射催淚彈
報告引用新聞直播片段,指出一名示威者在添美道路障前,距離警防線約25米,一名警員突然將催淚彈直接向其腹部發射,明顯違反指引列明不能擊中人體。報告並提到另外5宗警方不當使用催淚彈的案例,包括新聞直播片段中可見,有在地面的持長槍警員,無警告下向天橋上人群發射催淚彈;有警員向鄰近急救站的人投擲催淚彈;警方分別向身距25米外的記者、僅20米距離的人群發射催淚彈等。
報告引用直播片顯示被制服人士仍遭警攻擊
使用警棍及胡椒噴霧方面,報告指出,警方向未有反抗人士使用非法武力。有民權觀察的人權觀察員目擊,6名「速龍小隊」成員突然包圍一名只是拿着水樽的男子,當中4名警將他壓制在地,並多次用警棍打他、並噴射至少3次胡椒噴霧,該名男子未有及未能反抗,但其後知悉他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另據傳媒報道,有一名女子被至少5名警員「襲擊至少10秒」,期間在地上抱頭屈膝,報告收集到該名女事主的傷勢證據。報告並引用由高處拍攝的片段,指出有示威者被橡膠子彈擊中後仍遭速龍小隊攻擊,附近傳媒同時被其他速龍小隊阻止拍攝。
報告提12建議 促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
報告另外記錄了有在行人路上的市民,被警員近距離正面噴射胡椒噴劑等。報告亦有記載,被疑被橡膠子彈射中右眼的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老師事件,現時其右眼視力僅餘三成。楊老師表示,他在醫院求診期間被兩名警員以暴動罪拘捕。至去年10月24日,他獲警方無條件釋放,沒有被起訴。
報告最後提出12項建議,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問責負責官員;審視監警會現行投訴處理機制,設獨立並具調查權的機制;確保執法人員穿著制服或便衣時,必須清晰展示其警察局身分標識,並不得遮掩;確保警察在清場前,有提供足夠的離開指示及合理的自願離開時間;實施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禁止酷刑委員會過往對香港警務處的建議等。
警方︰現場指揮官別無選擇用最低武力
警方回應指,「對於過去多月來,社會出現惡意抹黑警隊的失實指控,警方深表遺憾。」就6.12金鐘衝突,警方指,當日由上午8時起龍和道、添美道、金鐘道和夏愨道被霸佔,有警車及市民車輛被困8小時,曾調派談判專家。「由於非法堵路,中環地區交通全面癱瘓。下午3時左右,在立法會大樓的情況進一步惡化,暴徒不斷以各種武器包括磚頭、鐵枝、鐡馬、木板等攻擊於立法會大樓駐守的警務人員。經過多次勸喻及警告無效後,現場指揮官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採用所須最低武力驅散人群及控制情況。」
警方表示,在使用武力方面有嚴格的指引,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並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在使用武力時,警務人員會時刻保持高度克制。」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警方會停止使用武力。
至今無警務人員因處理示威被停職
警方指,「不容許警務人員作出違法或違紀的行為。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方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至今沒有警務人員因執行有關自6月9日起各區示威活動的工作而被停職。」
截至今年1月16日,投訴警察課共收到1,593宗與自6月9日起的大型公眾活動有關的投訴警察個案,指控包括「疏忽職守」、「行為不當」、「不禮貌」等。「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投訴警察課不會評論任何個別案件。
民權觀察屬傘後組織 監察警察濫權
發表這份報告的組織「民權觀察」,是一個在2014年雨傘運動後成立,關注警察濫權及公民權利的民間組織。該會曾赴日內瓦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就香港人權狀況惡化的問題,向國際社會進行遊說。
創辦人為曾任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的王浩賢,他在2007年反對利東街重建的示威中被警察拘捕及脫衣搜身,揭發搜身程序缺乏監察及妄顧人權,最終促使警方全面檢討脫衣搜身程序。另一創辦人沈偉男也曾任民陣副召集人,並曾組織多年的七一大遊行、2012年反對國民教育集會及多次於中聯辦外舉行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