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涉騙津貼案 女導師供稱曾接指示學生需隨時「走鬼」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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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職業培訓課程的紐魯詩教育中心,其董事及總經理涉嫌連同職員,訛騙僱員再培訓局撥款及津貼25萬元案,今在區域法院續審,中心美容班導師供稱,曾有職員提示她遇上培訓局突擊巡查,要叫部份同學「走鬼」去另一課室上營養課,而她雖從未教授營養課程,卻曾獲發一張該班的學生名單。
教授國際美儀課程的導師周靜汶稱,她於2013年7月19日上課時,遇上再培訓局職員突擊巡查,中心職員曾告訴她,如果遇到突擊巡查,便需要叫班上報讀營養顧問助理證書課程的學生「走鬼」到指定課室。周又指,她上課時獲發四張課程點名紙,當中包括她從未教授的營養課程,點名紙上導師一欄印有她名字,但紙上的簽名卻非出自她手。
案中兩被告依次為:吳惠敏,49歲,紐魯詩教育中心董事;及吳的丈夫雷品權(51歲),雷亦是紐魯詩的總經理。二人被控於2013年6月1日至10月4日期間,與中心多名職員及數名學員合謀,訛稱中心所辦的美甲師課程,及營養顧問助理課程,在報讀率及出席率均達至僱員再培訓局的撥款要求,從而詐騙該局撥款及津貼逾25萬元。
早前有培訓局職員指,有次突擊妄查時,發現一個原有18人的營養班,只有二人上課,當中一學生不知自己在上甚麼,另一個則答他在上皮膚護理,從而揭發案件。
聆訊明續審。
案件編號:DCCC60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