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鯉魚門道翻車意外 女死者家人及一傷者入稟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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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3年前在鯉魚門道行駛時翻側,造成1死20傷意外,其中女死者更撞至身首分離,早前已就危駕致他人死亡及危駕致他人受傷兩罪被判囚45個月。案中傷者及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昨(2日)入稟向肇事司機及城巴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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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彭國樑(譯音)及死者鍾儀華的遺產管理人何少昌(譯音),被告為文振鵬及城巴。入稟狀指,基於被告的疏忽,原告會就2017年1月14日在觀塘鯉魚門道所釀成的交通意外索償。
女乘客當場死亡
翻查報道,文振鵬於2017年1月14日夜晚,危險駕駛城巴681號由中環前往馬鞍山,期間超速並於鯉魚門道翻側。案情指,意外導致1人死20人受傷,其中42歲女死者當時與丈夫一同乘搭涉事巴士,女死者的頭部被撞至分離,當場死亡。
車長認駕駛時身體不適
車長警誡下承認案發時身體不適,感到暈眩和視線模糊,及後眼前一黑,他即扭右軚,巴士便撞向石壆,他終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險駕駛致他人受傷罪,被判囚45個月,停牌5年及要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HCPI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