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12.22扯國旗事件時用腳踢督察 男生被控襲警准保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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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織「學生歷量」上周日(22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其間爆發警民衝突,有集會人士疑曾扯下國旗,期間涉嫌用腳踢向一名高級督察背部,導致他墮地並令其左右手受傷。該名20歲男子被控一條襲警罪,今日(2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25日下午再訊,期間被告可以5000元保釋。

被告蕭子峰,20歲,報稱學生,被控一條襲警罪,被指12月22日在大會堂低座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A。

據稱,案發當時有人在現場拉下國旗並丟到地上,被告被指當時與到場的防暴警察衝突,並踢向一名高級督察的背部。該名高級督察疑倒地,令到其左手擦損,

據稱,案發當時有人在現場拉下國旗並丟到地上,被告被指當時與到場的防暴警察衝突,並踢向一名高級督察的背部。該名高級督察疑倒地,令到其左手擦損,右手亦有紅腫;防暴警員試圖拘捕被告,但有另外兩名集會人士涉嫌「搶犯」阻擋警員行動;最終被告成功離開現場。事後警方進行調查,直至近日才成功鎖定被告並作出拘捕。

涉「搶犯」兩男早前已被控

另外,涉嫌「搶犯」的21歲無業男梁嘉偉和20歲學生陸家裕則分別被控襲警和阻礙警員執行職務罪。三人所涉案件將一同押後至2月25日再訊,控方表示屆時將考慮把兩案合併處理。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5日再訊,期間被告可以5000元保釋外出,期間需要一週兩次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 00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