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去信港台、蘋果澄清12.22愛丁堡行動 港台:指控不合理
警方昨日(23日)去信廣播處處長和《蘋果日報》總編輯,點名批評香港電台及《蘋果》就愛丁堡廣場集會的報道,會「誤導」聽眾和讀者,澄清先「有人違法拆下旗桿上的國旗並擲在地上」,「警察才需要使用所需最低武力控制場面」,警方強調,若沒有人犯法、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
港台發言人今日(24日)回應警務處指,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涉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發言人表示遺憾。
警方不同意港台「還擊」字眼
警方澄清集會期間,「有人違法拆下旗桿上的國旗並擲在地上,警方才上前拾起國旗以免其遭受破壞,期間有人襲擊警察,投擲水樽等物件,並企圖搶奪因在現場襲警而被捕的一名男子,現場一遍混亂,警察才需要使用所需最低武力控制場面」。
就港台昨日(23日)報道指出「在大會堂對出旗桿的國旗被人擲在地上,其後有幾名防暴警察進入廣場,演變為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以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的人掟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警方認為報道中,在場人士掟水樽等物品「還擊」,會令聽眾誤會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
港台發言人:報道為事實描述 對不合理指控表遺憾
港台發言人今日(24日)回應警務處指,有關新聞是根據現場採訪所見,當時在大會堂外對出,先有人將國旗丟在地上,其後有數名防暴警察進場,演變成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方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以及舉起手槍,有在場人士投擲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港台續指,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涉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發言人表示遺憾。
警方不同意《蘋果》指警「闖入」「驅趕和平集會」
另外,《蘋果日報》昨日(23日) 《警闖集會護旗真槍指市民》為題,報道有關日前(22日)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指「有人扯下大會堂外中國國旗,五名防暴警即闖入場地『護旗』,遭市民追罵及擲水樽……」。警方則解釋,警察的出現純粹是為維持公共秩序、確保公共安全,以及防止罪案發生。
警方強調,若沒有人犯法、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又謂如沒有混亂情況發生,警方根本不需要介入,亦從來沒有《蘋果日報》報道所指「闖」入集會及「驅趕和平集會人士」,對其處理手法深表遺憾,並保留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