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在情婦家非禮其女 事主會叫被告爸爸 曾遭對方下體擦股溝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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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物業管理員在情婦家過夜時,多番向稱呼他為「爸爸」的情婦女兒施毒手,該女孩約12至13歲遭侵犯,被告不但曾熊抱摸胸,亦更曾用下體擦她的屁股溝,她至在學校上性教育課後才敢向學校社工透露。管理員今(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非禮罪,但法官決定先為事主索創傷報告及為被告索心理報告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
事主稱被告為爸爸
59歲被告承認於2017年某日至2019年1月某日在秀茂坪一單位內兩度非禮女事主X,女童在首項控罪時12歲,第二項控罪時13歲。被告原被控另外一項非禮罪,惟該控罪最終留在法庭存檔。控方透露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一名27歲的兒子。
案情指,女事主X在單親家庭成長,並與其母Y同住。其母於2015年與已婚的被告認識,並發展婚外情,而被告不時會在Y的住所過夜,X會稱呼被告為「爸爸」。
吹頭髮時遭被告熊抱摸胸
X在本年2月27日在學校上性教育堂後,向學校社工透露在2016年1月至2019年間重複地遭被告性侵,事件才得以揭發。X向警方透露,被告在2017年趁X在家中浴室吹頭髮時,突然從後擁抱X,隔著衣服摸了X的胸部約1分鐘,被告繼而拉下X的褲子,以下體摩擦X的屁股溝。X當時反抗及將被告推開。
被告站在下格床伸手摸事主
在本年1月,當X躺在睡房中的上格床時,被告站在下格床靠近X,並伸手進X的衣服摸她的胸部,再拉高X的上衣吻及舔其胸部,更伸手進X的內褲摸她的私處。
被捕後指事主無穿褲子
被告最終在本年2月28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曾因一時衝動,在浴室中從後擁抱X及摸她胸部;他亦指在本年1月曾走近X的床邊著她不要玩電話,他揭開X的被子後,發現她的上衣拉起了,而X也沒穿褲子,當時他望了X的私處數秒,並承認或摸到X的胸部及私處。他對於觸摸X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DCCC39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