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已清理12公頃被霸佔官地 涉元朗、屯門及北區棕地作業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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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5日)公布,特別行動專責組專責組較早前鎖定100個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第一階段已清理位於元朗及屯門區15幅、每幅面積超過3 000平方米的被霸佔政府土地,涉及約40個作業者,主要用為棕地作業。由於清理工作比預期提早完成,第二階段行動提早展開,清理15個集中在元朗及北區的黑點。
截至11月底,專責組累計合共已清理約12公頃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

第二階段清理行動提早展開​ 已完成逾七成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專責組較早前鎖定100個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當中主要涉及棕地作業,預計以24個月完成清理。第一階段清理位於元朗及屯門區15幅、每幅面積超過3 000平方米的被霸佔政府土地,涉及約40個作業者。由於清理工作比預期提早完成,第二階段行動提早展開,清理15個集中在元朗及北區、每幅面積介乎2 000至3 000平方米的黑點,當中主要亦是涉及棕地作業及約25個作業者。目前,第二階段的清理行動已完成逾七成。截至11月底,專責組累計合共已清理約12公頃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

行動期間,專責組發現有毗連黑點的私人土地建有違契構築物,已一併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向49幅違契地段的土地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糾正違契事項,否則會按現行機制作出跟進,包括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或重收有關土地。

地政總署公布,截至11月底,專責組累計合共已清理約12公頃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資料圖片/黃靜薇攝)

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 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半年

發言人表示,按目前進度,專責組預計可在少於24個月的時間完成清理100個黑點。另外,專責組已與各分區地政處聯繫,接收了48宗案情嚴重的土地違規個案,以協助加快執管行動。發言人重申,非法霸佔政府土地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如因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而違反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4)條,有機會被刑事檢控,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非法佔用情況在通知期屆滿後仍無間斷地存在,可就罪行每一日另處罰款最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