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小草稱攪不清與首被告關係 法官笑言:關係複雜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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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午續審,涉案少女「小草」繼續在高院接受辯方盤問。小草形容案中首被告曾祥欣是領導角色,並會給予指示,又向案中各人提供飲食,而案中第三被告張善恒更是首被告的跑腿。惟她否認和首被告有特殊關係,她又指首被告曾向她說:「做佢老婆既契女。」因此她不知她和首被告有否關係。法官庭上聽罷,也笑言關係複雜。

小草何菱瑜稱攪不清與首被告曾祥欣是否有「契爺契女」關係。(朱棨新攝)

3名男被告分別為曾祥欣(29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6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此外,3名被告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攪不懂是否與首被告有關係

證人何菱瑜 (又名小草)在庭上稱,隨口答應成為首被告的契女,但不認為和首被告有特別關係,反指首被告會叫第三被告到廁所談話,不讓她聽到對話內容。惟她之後又指,不知兩人是否「契爺契女」,因首被告曾指「做佢老婆既契女」,因此「唔知同佢(首被告)有無關係」。

第三被告如跑腿要幫手買飯盒

而第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指,在小草所指的犯罪組織「There」的會議中,首被告屬領導角色。平常生活中,首被告也以領導自居,會向次被告、第三被告和小草發指示。第三被告更是首被告的跑腿,如首被告會叫他買飯盒。小草同意,又指首被告向她和另外兩位被告提供膳食。

曾喝首被告預備飲品後不適

小草又指,首被告曾提供的橙色飲品。她和第三被告飲過後,均感不適,甚至昏睡。她指事後曾看到杯底留下粉末,她曾向首被告表示不想再飲,但首被告仍不斷要求她飲下,她不能拒絕。辯方問這是否證明,小草和第三被告均需聽首被告指示,小草回應稱:「算係」。

同意首被告說很多大話

辯方亦指,首被告曾說了很多大話,如向小草稱涉案單位是他的物業,其實只是他以每月15,500的租金租住。而首被告聲稱會清還拖欠小草的8千元,但至今仍未歸還。小草亦同意。

此外,小草在盤問下同意,在組織「There」的會議中,曾提及殺死「阿J」(死者張萬里),當時次被告曾附和說:「殺佢、殺佢」,從而獲得3000千萬美金,並希望事成後,可分一杯羹。小草在律師追問下承認,不認為次被告的說話是認真。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