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小草分娩後出庭 指眾被告常討論沒有實行的犯罪活動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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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續審,控方今(16日)傳召特赦女證人「小草」作供。她供稱因與家人及男友有爭執,而搬到案發的工廈單位與3名被告同住。她指各被告屬於一個叫「There」的犯罪組織,又會討論犯罪活動,但都沒有實行,故認為大家只在開玩笑。有次組織討論殺要死「阿J」,即案中死者張萬里,並會獲得3千萬美元。後來有一個早上,首被告叫她留在閣樓不要往樓下,她便在閣樓睡覺,期間聽到有人說:「唔好玩啦,死人架」和「 唔唔」聲,之後便被知她:「阿J死咗。」

控方主要證人「小草」何菱瑜分娩後出庭為案件作證。(呂樂謙攝)

3名男被告:曾祥欣(29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6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下稱:張)。3名被告開審前已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小草認早前分娩

現年22歲證人何菱瑜(又名小草),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小草在主控官詢問下,承認早前分娩,律師表示恭喜時,小草卻未有回應。

小草供稱,曾參與佔領運動,並在運動中認識本案首被告曾祥欣(又名阿T)。她隨後亦認識次被告劉錫豪(又名阿豪)和張善恒(阿K)等人,亦聽過本案死者張萬里(又名阿J)的名字。

與首被告同睡但無肉體關係

2015年小草和家人、男友等有爭拗,首被告建議小草搬入他於DAN6單位。小草搬入後,和首被告、第三被告住閣樓,次被告和另外兩人則住在單位的地下。該兩人之後搬走,第三被告便搬至地下。小草與首被告共睡同一床褥,但二人沒有肉體關係。

組織討論犯法活動但沒實行

小草續指,被告等人曾在單位內以「There」名義開會,討論犯法活動如製造假證書、毒品等。首被告每月會給她8千元,她在會議中作文書工作,記錄會議內容等。

她指首被告曾在會議中表示「殺左阿J有錢收」,並解釋:「個組織會畀呢筆錢」,該筆款項則為3千萬美元,小草稱不清楚首被告所指的是什麼組織。開會討論的犯法活動都沒有實行,因此她認為他們只是開玩笑。

首被告曾說搵地方殺阿J

於2016年3月3日,小草離開單位,與男友見面。翌日早上9時返回單位時,次被告在睡覺,首被告和第三被告在閣樓查看電腦。首被告對她說:「搵地方殺左阿J」,又問小草:「邊度好?」。小草回答:「大嶼山」。她庭上解釋,因打算翌日和男友到大嶼山,因此當時說「大嶼山」。

首被告提小草勿往樓下

之後首及第三被告離開單位,不久後回來,首被告取出一枝哥羅芳並打開,眾被告均指氣味強烈。次被告便把哥羅芳倒在一條女裝內褲。

隨後,首被告又向小草說他和第三被告會到荃新天地接「阿J」,又告誡她,眾人返回單位後,次被告和第三被告等人會在單位的地下「傾project」,提醒她勿住樓下。

小草便在閣樓睡覺,但入睡後被嘈醒,她見到次被告拿著倒有哥羅芳的女裝內褲到地下,又見首被告在閣樓找針筒後行落樓梯。她又聽到兩次有人講「X你老母」和「唔好玩啦,死人架」。她隨後聽到斷斷續續的「唔唔」聲。除了認得第二次「X你老母」是由次被告所講,其他說話她則不認得是誰人所講。

小草稱,後來首被告向她表示「阿J死咗」,亦有人說:「唔知真死定假死。」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