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憂預設醫療指示文件易遺失 政府:救護難費時查電子紀錄
政府正就晚期照顧立法建議進行公眾諮詢,食物及衞生局今日(17日)於灣仔舉行第一場社區講座,望加深公眾對晚期照顧的認識。
目前立法建議要求病人或其家屬臨終時,出示已簽妥的預設醫療指示,與會市民最關注是如何保存文件正本、並確保能在危急關頭出示,建議當局考慮推行電子登記。食衞局副秘書長阮慧賢解釋,前線救護向其反映在實際情況下,需分秒必爭救人,再花時間查閱電腦系統未必是最適當的做法。
食衞局與賽馬會安寧頌合辦共6場晚期照顧社區講座,食衞局副秘書長(衞生)阮慧賢及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冼藝泉出席第一場講座,並解答出席人士的提問,有近100人出席講座,不乏年長者及其家人。
政府:出示正本較清晰 電子系統未必最適合救護
最多出席人士提問關於出示預設醫療指示文本的問題,現時立法建議提及「正常情況下,須出示預設醫療指示正本」,有市民斥政府表示立法可為救護員提供保障,但對病人及家屬則要求甚高;亦有人質問港府為何未有參考新加坡以電子紀錄形式設中央登記系統,不怕遺失之餘,亦方便醫護人員查看。
阮慧賢回應指,有前線救護反映接到需救援的指示時,一般是分秒必爭,立即為病者提供所需的治療,若要他們此時查閱電腦系統未必是最適合的做法。她又指全球多地均有相關法例,但只有新加坡設相當嚴謹的中央登記,港府將繼續參考不同地方的做法。
有市民擔憂紙本的正本難以保存,阮慧賢稱不會以此為由轉用電腦系統,反而要教導病人如何存放及展示,她引述有病人組織建議病人將正本貼在家中當眼位置如雪櫃門,讓救護員能夠一目了然得知病人意願。
私家醫生簽醫療指示欠訓練 公私營系統不互通
現時的預設醫療指示主要由公立醫院醫生簽發,醫管局有提供範本,政府建議日後立法後不限於醫管局範本,病人在海外簽訂及其他文本的醫療指示亦獲接納。有與會者問到私家醫生能否簽發醫療指示,以及該紀錄會否與公立醫院醫生互通。
冼藝泉指出,現時公院醫生簽署的指示會紀錄在醫管局系統,最關注是私家醫生所簽的指示是否齊全,他強調「沒有排他」,日後將再研究如何令公私營醫生均可檢視雙方所存的預設指示紀錄。阮慧賢補充,未必全部私家醫生均明白簽訂指示的步驟,會再加強相應指引,立法後將列明執行細節,至於會否將指示紀錄放在醫健通,阮稱會再檢視可行性,但目前全港僅六、七成私家醫生有登記使用醫健通,相信只屬輔助性質。
今次諮詢亦包含就病人在不同居處離世的安排,現行《死因裁判官條例》中列出,若病人在安老院而非在醫院離世,不管病人有無末期疾病,均須透過警方向死因裁判官報告。食衞局考慮更改為若該病人在離世前14日曾得到註冊醫生的診治,並由該醫生作最後診斷並確定死因的話,則無需再報告。有市民質疑難以估計病人何時離世,14日的限制難跟從,惟提問人數較多,局方未有回應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