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衝突】6男被控提堂 有被告投訴遭警逼唱《願榮光歸警察》
本周日有網民因應反修訂《逃犯條例》及《禁蒙面法》而發起「18區開花」行動,全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6人涉嫌在旺角區犯下不同罪行的男子,分成4案被控,今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除其中1人仍然留院未能應訊,其餘5名能上庭應訊的被告,只得一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再訊。另有被告投訴被捕後,遭警員恐嚇,更被迫唱《願榮光歸警察》。
6名被告年齡由16至30歲,分別以4案提告。
兩被告涉企圖向旺角警署縱火
首案兩名被告:16歲越南藉男子(學生),及林小雄(20歲,地盤工人),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指他們於本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縱火,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並罔顧警務人員及路人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16歲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上海街一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燃燒彈。
投訴被迫唱《願榮光歸警察》
代表該越南藉被告的律師在庭上作出投訴,指被告在警署錄取口供時受到恐嚇,又指警方在沒有搜查令,及未得被告同意下強行搜屋。更指警員在錄口供前,要這名年紀最輕的被告,按照一張紙上的歌詞,頌唱《願榮光歸警察》。
兩男涉與「起飛腳」男襲警
尚有一案涉兩名被告:謝信誠(30歲,地盤工人)及甘維邦(24歲,土木工程師)的案件,兩人被控四項罪名,包括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襲警、藏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
涉意圖搶劫警員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10月13日,在旺角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務人員W,意圖搶劫他。甘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警員W、管有伸縮警棍、以及管有他人身份證,而甘現時仍在明愛醫院留醫,今未能出庭應訊。據了解,警員W被不明人士「起飛腳」踢倒後,謝隨即衝前搶警槍,以及打警員頭部,而甘則再以伸縮警棍襲擊警員。
裝修工涉毀警車被控
另外,被告林浩軒(18歲,學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指他於本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福華街與欽州街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瑞士軍刀及一枝鐵通。
被告羅偉洛(26歲,裝修工人)則被控刑事毀壞,指他於本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損壞一輛警車。
獲保釋被告下次需呈補習班出席記錄
林小雄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投訴,警員拘捕他時以警棍毆打其頭部至流血,卻不讓他求醫,裁判官隨即表示要立刻將他送院,押後他的案件至明日再處理。
裁判官最終只批准學生被告林浩軒以3000元保釋,期間他不得離港,並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裁判官亦下令他要準時出席補習班,下次提訊時要向法庭展示出席紀錄。
謝信誠、羅偉洛以及16歲越南藉被告均需要繼續還押。林浩軒、謝信誠的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而羅偉洛及16歲越南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0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KCCC2544-254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