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遊行】涉鎅警員頸男生被控有意圖傷人 仍留院未上庭應訊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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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行動持續,有網民上周日(13日)發起十八區商場「罷鷲」行動,演變成多區衝突。一名防暴警執法期間,疑遭18歲的男學生以利器襲擊頸部,警員隨即血流如注。該學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惟被告仍然留醫,案件押至本周五(18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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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許添力,18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近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
案件本於今天提堂,惟被告仍然留醫,案件押至本周五(18日)再訊。
控罪書上未有如常列出事主姓名,僅以X作代號。控方透露為保護事主安全而作此安排,並稱這是普通法所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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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只以傷人罪提控
昨日由警務署召開的記者會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曾提及,警方當日是以「意圖謀殺」罪名,名作出拘捕,李亦有解釋指最終會否改以「傷人」罪名提控,仍有待律政處商討及決定。最後本案被告亦只被控有意圖而傷人。
李昨亦有在記者會上指出,無論有意圖而傷人,以及意圖謀殺兩罪,最高刑罰均為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ESCC23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