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源夫婦等涉取DSE試題案 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拒 案件12月開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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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天王蕭源夫婦與兩友人涉嫌取得文憑試資料案,原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惟案件押後期間,終審法院就協和小學洩題案下終極判辭,裁定不能以該些罪名控告以自己手機作出的相關行為。蕭等人不滿控方改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認為控方濫用司法程序,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裁判官今(15日)拒絕蕭等人的申請,指控方有權因應案情而選取合適的罪名提告。4人續獲准保釋,案件於12月18日開審,料需時10天。
4名被告依次為蕭源(原名蕭志勇,43歲)、張國權(44歲)、吳宏樑(44歲)及蔡盈盈(原名蔡怡,34歲)。首3名被告原被控一至兩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現被改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蔡原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現被改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官指控方有權選取合適罪名
辯方認為控方應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第15條提控,但因該保密條例的6個月檢控時限已過,控方才改為現在的控罪。裁判官指控方有權因應案情而選取合適的罪名檢控,不同意改控是為了繞過檢控時限,或者剝奪法律對被告的保障。他不認為此舉濫用司法程序,並拒絕4名被告的申請。
被告張國權及吳宏樑同是2017年中文口試主考員,為蕭的樹仁學院(現樹仁大學)同窗,分別涉嫌於16年3月及17年3月向蕭披露17年口試的試題及評分準則。蕭的妻子蔡盈盈是2017年中學文憑試中文寫作卷的監考員,涉於17年4月5日向丈夫披露該年的寫作卷試題。
案件編號:WKCC255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