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豎琴卻未包調音匙 琴行東主認扮海關威嚇賣家 判社服令80小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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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東主以萬多元購買二手豎琴,發現價格不包括價值200元的調音匙後,竟向賣家訛稱任職海關,並威嚇對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早前承認勒索及假冒公職人員兩罪,辯方今(15日)求情稱案件不涉及人身傷害,裁判官則指冒充公職人員向對方施壓嚴是嚴重罪行。被告最終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事主200元。
調音匙價值200元
33歲被告李偉健承認於1月16日在旺角一間豎琴及鋼琴學校假冒海關人員,並以恫嚇方式作出不當的要求,即要求賣家提供一枚價值200元的調音匙。
官指案情不輕
辯方指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官亦罕有地建議低於80小時的服務令時數。他又透露被告教琴十多年,有自己的學院。對於辯方指被告案件不涉人身傷害,裁判官指出他冒充公職人員向對方施壓,又涉及勒索,案情不輕。
案件編號:WKCC28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