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迫債仔父還20萬 被裁勒索罪成 求情指案件只是「大龍鳳」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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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涉嫌綁架一名男侍應到酒店房間,並向侍應的父親指其子欠毒品費20萬,向其父勒索金錢,父拒絕付款並報警,警員見匪徒提供照片,即認出「藏參」的酒店,並把侍應救出。兩青年早前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今(18日)退庭商議兩小時,裁定兩青年綁架罪不成立,但曾與侍應父當面交涉的被告,則被裁定勒索罪成。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案件是件「大龍鳳」,更指「肉參」也有份參與,法官把案押後明天判刑。

事主馬春來(圖)稱被告譚浩天稱其子欠10萬,後來又要他還20萬。(朱棨新攝)

兩名被告被告譚浩天,24歲,和李奇,19歲,分別報稱銷售經理和地盤工人,同被控一綁架罪,但均罪名不成立,但譚浩天則被裁定一項勒索罪成,控罪指譚於2018年6月23日,向27歲男子馬庭軒的父親馬春來勒索20萬元。

指事主兒子也參與其中

譚的律師求情指,本案屬一個「大龍鳳」騙局,直指被「綁架」的男侍應馬庭軒也參與其中,而就勒索罪的指控,只有譚對侍應父親所說的:「你畀錢先至放人。」並非屬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種。辯方又指,雖然馬父在案中也曾受驚,但為時不長,侍應被發現時沒被綁手或受傷。

指女友已拋下兒子離開

律師續指,譚同另一涉案女子「雪花」育有一子,但「雪花」已拋下兒子離開,譚被還押期間,兒子一直由譚的父母照顧。譚已得到人生最大的教訓,望法庭可輕判,讓他可重新做人,照顧兒子。

庭上透露,事主馬春來早前供稱,去年一月,譚和一名自稱是兒子中學同學的女子「雪花」來電,二人指其兒子欠債,要求他代子還款,但他表示無能力償還。

警員看照片認出藏「參」處

去年6月23日,他收到兒子的電話,兒子表示「被阿天捉左」,要支付20萬元才可獲釋,譚之後在電話約他見面。譚和「雪花」抵達後,「雪花」以電話展示影片,影片中有人捉住馬庭軒的頭撞牆。而馬庭軒則大喊:「痛,唔好打!」

馬春來最終決定報警。他在旺角警署期間,其WhatsApp收到一張顯示其子在一房內的照片,並拿著一個飯盒。有警員見房間的背景,即認出其兒子身處的酒店,同日凌晨3時許到酒店房找到譚等人,之後在另一房發現男侍應。

 案件編號:HCCC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