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岑敖暉提司法覆核:回應訴求才能止暴制亂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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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就禁蒙面法,入禀申請司法覆核。不過他約下午5時半見記者,暫時未有開庭的時間表;又重申政府只有回應訴求才能夠「止暴制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行政會議決定引用香港法例第241章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岑敖暉在其社交網站表示「我將於五點前提出司法覆核。」他指出,《緊急法》賦予行政長官無上權力,並能繞過立法會就能進行立法,斥《緊急法》對香港人的人身安全及性命財產造成重大威脅。
岑敖暉在下午約5時半於高等法院見記者,他與有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已經入稟,但未有時間表法庭會何時處理。他強調,無論政府是推出蒙面法,或是實施宵嚴,香港人總能夠以創意的方法去對抗極權,也無阻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
他批評,在蒙面法下,市民參加和平集會也不能夠戴口罩,認為政府是制造白色恐佈。他認為,今次政府推出禁蒙面法是顯示中央政府怒視香港人,但相信港人不會因而退縮;只有回應訴求才能夠「止暴制亂」。
郭卓堅認為,無論最後是否勝訴也好,最重要是歷史證明了前人有嘗試阻止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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