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男女涉圍堵警署案提訊 控方稱須時翻查錄影帶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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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案爭議不斷,上周連續數晚有市民圍堵深水埗警署。3名於上周四(29日)晚上被捕的示威者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2人早前留醫未能出庭,今(3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檢驗隨身物品、翻查錄影等。兩人獲准保釋,但不可離港及不得踏入深水埗警署外牆100米範圍。今早有近50名支持者到庭旁聽。

被告在支持者築成的傘陣下離開。(林樂兒攝)

女被告李倩瑩(20歲,學生),及男被告戴家榮(41歲,汽車維修工人)今日上庭,同案的第三被告黎擎智(26歲,學生),已於昨日上庭。三人被控於上月29日在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黎昨上庭時亦同被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戴今穿病人服上庭。

女被告隨身物有鐳射筆

控方呈上照片,展示李及戴的隨身物品,包括李的鐳射筆。代表李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形容,控方並無提出具體指控,而被告未有令他人受傷或造成財身損失,離開時遭警方拘捕。據悉,案發時間約為11時半,在場有人向警署投磚,但無證據顯示被告是投擲者。

女被告原本要往波蘭交流

李在台灣某大學4年級,成績優異,原定於本月下旬往波蘭交流一個學期,該交流計劃乃畢業要求之一,若李被禁出境,或會有誤學業。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准兩被告保釋,但不准他們離港,2人最後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 ,及不得踏入深水埗警署外牆100米範圍。

案件編號:KCCC22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