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兒童在圍堵深水埗警署夜被捕 官令暫住青年院舍
反《逃犯條例》爭議不斷,本周內多晚有人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其中於本周四(29日)晚,更有18人被捕,當中包括三名15歲以下兒童。警方今向法庭就這兩女一男童申請保護令,裁判官認為三人的父母不知其子女參與活動,擔憂他們未能看管孩子,故要三名兒童須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暫住,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提訊,以取得三人的相關報告。三名兒童的父母今亦有在庭旁聽。
警方同時亦控告三名成人暴動罪,惟三人留院,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提訊。
3名涉案兒童包括一名15歲男童、一名15歲女童及一名13歲女童。
案情指,今年8月29日晚10時許,約70名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並以「雷射筆」射向警署,其中有5名示威者向警署掟磚,警方於11時許呼籲在場人士離開,並在11時43分派出4個小隊清場,三名涉案的兒童亦被截查。
兩女童均被搜出帶有激光筆
警方在13歲女童的身上搜出激光筆和口罩,並把女童拘捕,未有作任何反抗。她在校內無操行問題,有擔任學生領袖角色。辯方指女童父親已退休,可照顧女童。
另一名15歲女童,警員在她的背包內搜出呼吸器、激光筆、面罩、繃帶、紗布、保護裝置及減輕肌肉痠痛的噴霧等。該女童稱她並非參與示威,只是在巴士站等車,並不知道當時有人向警署擲磚,她袋內搜的呼吸器是外出時都會攜帶的,她稱不知警方何時施放催淚彈。
男童被捕時穿黑衣戴黑口罩
而該15歲男童,被捕身穿黑衣並戴黑口罩。男童稱當日與同學參與深水埗地鐵站外的放映會,看烏克蘭示威紀錄片,裁判官多次追問放映會情況和紀錄片影像,辯方亦強調男童父知道男童參與放映會。男童住在警署附近,回家時被捕。
裁判官曾質疑男童為何不繞路回家,或不在網上觀看影片,認為有太多巧合。令警方檢取男童手機電話,以證實男童所言是否真實,並調查是否有證據作刑事檢控。
官指3童未有能力判斷危險與否
裁判官最後要3童暫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又指事發時有人投擲磚塊及使用武力,示威者四散逃跑,對他們而言是危險的,而3童並無能力判斷危險與否,他們的父母亦不知道3人是否有參與,認為父母未有能力監管3人。
3人涉圍堵深水埗警署被控暴動
此外,控方亦檢控3名當日涉嫌圍堵深水埗警署的人士,包括:李倩瑩,20歲,報稱學生;戴家榮,41歲,汽車維修工人;及黎擎智,26歲,報稱學生,全部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在本月29日在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與不同人士參與暴動。由於3人現時均在醫院留醫,全部未有出庭,裁判官把案押後至9月3日再訊。
案件編號:KCJP119、120、121/19;KCCC2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