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禁制令】示威者阻落閘 大律師:未知禁令難起訴 但違附例

撰文:陳晶琦
出版:更新: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平,有市民今日(24日)下午在觀塘區內舉行集會遊行,惟港鐵早於10時許宣布調整觀塘線列車服務,包括暫停觀塘線彩虹站至調景嶺站共七個車站列車運作;並關閉九龍灣至藍田站四個車站。相關安排引起大批市民不滿,一度滯留觀塘站並嘗試阻止落閘。
惟港鐵昨晚(23日)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獲批,對於今早市民阻礙港鐵落閘、將填上字句的乘客意見書張貼在客務中心玻璃窗外、包圍職員要求港鐵交代關閘原因,相關舉動會否違反禁制令,以致被控藐視法庭?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表示,禁制令生效須讓相關人士得悉箇中內容,包括張貼在網站、車站及列車範圍、刊登廣告;倘未能上述滿足條件,除非港鐵職員即時派禁制令文本予涉事市民,否則無法提出起訴,惟他們仍觸反了港鐵附例。

有市民不滿港鐵暫停列車安排,將寫上字句的乘客意見書張貼在客務中心玻璃窗外。(香港01記者攝)

對於港鐵未能維持妥善的鐵路服務,何旳匡則指雖然有相關《香港鐵路條例》讓港鐵遵從,但港鐵倘得到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同意,或得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發出指示,則無需負上任何民事責任。

惟何旳匡補充,今日下午舉行的觀塘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政府有責任及義務讓市民參與遊行集會以表達訴求,倘容許港鐵暫停相關列車服務,因而妨礙遊行集會,或會違法人權法保障。

824觀塘遊行,港鐵停多個車站,包括九龍灣站。(余俊亮攝)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香港01》查詢指,‪《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及政府與港鐵簽署的《營運協議》均訂明,港鐵須維持妥善而有效率的鐵路服務。需注意的是,港鐵提供鐵路服務的大前提乃鐵路須能夠安全運作,各鐵路車站屬整個鐵路系統一部分。

港鐵因應最近有市民多次故意破壞車站內設施,影響車務正常運作,以及滋擾其他乘客的情況,與政府部門(包括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署及警務處)重新作出全面檢視及仔細的風險評估。

824觀塘遊行,港鐵停多個車站,觀塘站內有20人在寫投訴信,有人擋着門閘,指寫完信就會離開。(羅國輝攝)

經檢視後,政府部門及港鐵均認為今天在觀塘一帶的公眾活動有很大可能對乘客、員工及部分車站設施構成危險。因應風險評估的結果,為保障鐵路安全,政府部門同意港鐵主動採取措施,關閉部分車站,以保障乘客及員工安全,以至防止車站設施被破壞。而上述安排非因港鐵的人為錯誤或機件故障構成,港鐵公司不需根據服務表現安排作出罰款。 

港鐵昨晚成功獲批臨時禁制令,即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車站及列車,以及高速鐵路西九龍總站的正常使用、損壞任何財產或列車,以及使用任何威脅、辱罵,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語言,或故意干擾這些車站內任何港鐵人員。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本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