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禁制令】印章串錯為HIGHT COURT 司法機構:副本排版有誤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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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示威者早前發起不合作運動,堵塞多個港鐵站以癱瘓列車運作;且警方過往一度進入港鐵範圍執法,引起市民不滿,多次包圍葵芳站及太古站促交代事件。
港鐵昨晚(23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成功獲批,其後上載禁制令文件至官方網頁,其蓋印副本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印鑑出錯變成「HIGHT COURT」。司法機構回覆《香港01》查詢時,承認蓋印副本上的法庭印章排版有誤,惟正本的法庭印章是正確無誤。

大批市民不滿警方自6月起,多次進入港鐵範圍內執法,繼而包圍港鐵葵芳站。(資料圖片)

港鐵昨晚10時許公布,成功申請法庭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車站及列車,以及高速鐵路西九龍總站的正常使用、損壞任何財產或列車,以及使用任何威脅、辱罵,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語言,或故意干擾這些車站內任何港鐵人員。臨時禁制令有效直至本月30日。

港鐵獲批的臨時禁制令文件,其高等法院印鑑英文出現「HIGHT COURT」的英文串字錯誤。(港鐵臨時禁制令文件截圖)

港鐵其後取得有關臨時禁制令的蓋印副本並上載至官方網頁,但當中高等法院印鑑的英文由「HIGH COURT」串成「HIGHT COURT」。

司法機構回覆《香港01》查詢時,承認禁制令蓋印副本上的法庭印卒排版有誤,惟指出禁制令正本的法庭印章確認正確無誤。同時又指,根據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指示,原告人的法律代表已獲發足夠數量無誤的蓋印副本。

至於禁制令的生效期,司法機構則指,根據香港法例第4A章高等法院規則第42號命令第3(1)及(2)規則,除法庭另有指示,法庭的命令由作出的日期開始生效。因港鐵獲法庭頒佈的臨時禁制令,是法庭於2019年8月23日作出並指示於同日生效,故禁制令已於昨日(23日)起生效。

港鐵表示,經已取得新蓋章的臨時禁制令,並在今晚6時15分起,由青衣出發陸續到全線各車站張貼禁制令,張貼的位置將靠近閘機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