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青年涉沙田遊行用雨傘刺警員 案押後至10月再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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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涉嫌在上月反修訂《逃犯條例》沙田遊行中,用雨傘襲警,因而被控襲警罪,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代表律師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4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押後,亦批准他保釋,惟因被告涉另一案件被拒保,故賴仍須繼續還押。

被告賴雲龍(19歲)被控於上月14日在沙田担杆莆街襲擊警長施培佳。據了解,當晚警方推進防線時,被告疑用雨傘刺向警員的胸口,但警員以盾阻擋,未有受傷,被告當場被捕。

控方今早本來準備聽取被告答辯,但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案件終押後至10月4日。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要遵守由晚上11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而由於被告因另案尚被還押,故他獲釋後才需要每周2次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STCC32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