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檢討報告倡覆檢委員團涵蓋教師投訴 至今處理零個案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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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林老師墮樓事件轟動社會,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今日(8日)公布檢討報告,提出27項建議,涵蓋改善管治質素、加強學校行政效能及改善投訴機制。
其中,專責小組建議教育局可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權力,延伸至涵蓋教師的投訴個案。小組認為,相關做法能讓投訴人或被投訴人雙方得到獨立、客觀和具公信力的覆檢結果,但今日記者會期間,專責小組主席、成員及教育局官員均未能提供「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的成員名單。
教育局於晚上回覆指,「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現時共有21名成員,主席為西醫王振宇。「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至今並沒有接獲覆檢申請個案。

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公布檢討報告,當中建議設立校監、校董培訓軟指標。(李澤彤攝)

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於2017年11月成立,小組主席由教統會主席雷添良擔任。專責小組今日召開記者會,簡介檢討報告的27項建議,小組主席雷添良表示,由於本年3月發生李東海小學林老師墮樓事件,專責小組決定加開會議,處理與教師投訴機制的相關問題,建議數目亦由原本的20項增加至27項。

建議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類別

針對改善教師投訴機制,報告建議教育局可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的個案類別,從只涵蓋由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提出的投訴,延伸至涵蓋教師的投訴個案,讓投訴人或被投訴人雙方得到獨立、客觀和具公信力的覆檢結果。

被問及「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的相關資料,小組主席雷添良表示最新成員名單仍未上載至互聯網。(李澤彤攝)

專責小組在報告中表示,覆檢委員團的成員來自教育界及非教育界的獨立人士,相關做法可「加強覆檢結果的獨立、客觀性和公信力」;又指與處理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的覆檢申請相同,教師須提供足夠理據或新證據,讓委員團主席考慮是否接受其申請。

記者會上 一度未能提供委員團成員名單

被問及「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的相關資料,雷添良在記者會期間表示,最新成員名單仍未上載互聯網,強調稍後會補上。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專責小組秘書李錦光當時表示,他手上沒有名單資料,只稱是由「真實人士」擔任。

專責小組成員、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勇邦則表示,「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主席一般由非教育局官員擔任,例如前申訴專員戴婉瑩曾擔任主席職務。

另外,小組建議當局應復辦每年一次教育局與教師的「區本小組討論會」,促進專業交流;教育局人員在進行學校發展探訪時,則應與教師面談,加強溝通。

(右起)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主席雷添良、成員黃嘉純。(李澤彤攝)

教育局於晚上回覆指,根據現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安排」,由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提出與學校一般日常運作或內部事務有關的投訴,會交由學校直接處理及回覆投訴人。如投訴人不接納學校的調查結果,可按學校的處理投訴機制向校方提出上訴;若投訴個案經調查和上訴階段仍然未能解決,投訴人如能提供足夠的支持理據或新證據,可要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個案。

「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共有21名成員

教育局指,「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現時共有21名成員,主席為西醫王振宇,上任主席為戴婉瑩。據局方了解,一般與學校有關的投訴已可透過校本簡易及正式調查投訴程序處理和解決,自2017年9月全面推行「優化安排」至今,「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並無接獲覆檢申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