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看守員稱「同工不同酬」14年 今向會方追討賠償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今日(5日)召開記者會,為5名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看守員同工申訴,指他們多年來在工時、年假等待遇上均較匡智會內其他員工差,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要求會方補償有關員工多年來的損失,並掦言若管理層7日內不正面回應,會將行動升級。
匡智會指,一直有就事件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亦尊重及謹慎履行雙方已同意的合約及相關政府條例,而在去年6月亦已就有關員工的聘用合約作出修訂及調整待遇,亦因工作編配,已多聘用一位外聘夜更看守員,期間亦一直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及書面確認。
5名申訴的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看守員,有4人出席今日的記者會。他們指,在工作時間方面,全匡智會只有他們5人每週工作時間長達72小時,其他員工則需每週彈性工作45小時。年假方面,看守員只有7天起計;而其他員工則是14天起計。
5名看守員在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的工齡,達到5年到17年,但直至2017年才偶然發現自己的工時和年假待遇較其他員工差,遂向會方追討,直至2018年6月會方就員工待遇作出修訂。然而,5名看守員當中,只有李先生和關先生獲得修約後的補假;而全部看守員均不獲有關工時的補償。
李先生表示,勞工署及會方指5名看守員自願簽署合同,就應尊重「合約精神」的説法並不合理。因為他和關先生均獲補假,但工時的補償卻投訴無門,質疑資方做事做一半,合約之說是自打嘴巴。
關先生則表示由於長年工時過長,甚至乎未曾有過「飯鐘」,使看守員的健康和精神狀況更受影響。他表示在大埔松嶺村匡智會工作付出了14年,管理層往往對員工的投訴和要求視而不見。
有見及此,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要求匡智會向5名看守員歸還由入職開始計算的年假、超時工作的「補水」以及集體與管理層會面。
匡智會指一直有就事件與員工保持溝通
匡智會回應《香港01》查詢指,一直有就事件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亦尊重及謹慎履行雙方已同意的合約及相關政府條例,而在去年6月亦已就有關員工的聘用合約作出修訂及調整待遇,亦因工作編配,已多聘用一位外聘夜更看守員,期間一直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及書面確認。
匡智會又指,在各項服務上資源有限,會按自身持續經營能力及勞動市場的實際情況,定期檢討及調整員工聘用條件,以保持資源靈活調配,為服務使用者提供適切及適時的服務。
社署:已建議投訴人向相關部門查詢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曾於2018年接獲一名匡智會看守員就薪酬及聘用條件的投訴。由於投訴事項主要為投訴人與匡智會共同簽訂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並不涉及有關資助服務單位的服務質素標準,故社署已建議投訴人向相關的政府部門如勞工處查詢或尋求協助。社署會密切留意事件的發展,並已要求匡智會製定應變措施,確保服務使用者不會受到事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