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6年獲發公屋丈夫卻逝 六旬婦隱瞞房署以取單位 認罪判緩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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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婦與丈夫輪候公屋,等候6年終獲發單位,惟丈夫卻取單位鎖匙數個月前逝世,婦人情危下冒丈夫簽名,聲稱家庭成員不變,惟不久後遭房署揭發。婦人今(4日)在觀塘法院承認欺詐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又指香港公屋供應緊拙,考慮到被告的情況,判她入獄4星期,但准緩刑18月。
被告李偉艷,62歲,承認去年1至5月期間,向房屋署隱瞞其丈夫已死,令署方向她分配觀塘雲漢邨漢柏樓的單位。
2012年已開始申請公屋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丈夫在2012年1月起申請公屋,至2018年才獲分發單位,但其丈夫在領取單位鎖匙前剛去世,被告之後冒其丈夫在兩份確認文件上冒其丈夫簽名。惟房署在同年8月調查時,發現被告丈夫早於去年1月已死,與被告去年5月所簽的文件資料不符。被告今年5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曾冒其亡夫在文件上簽名。
事發後已即交還單位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因彷徨及愚蠢而犯案,事發後已交還單位,公共資源並無損失。被告的兒子在內地工作及生活,被告現暫住朋友家,以領取綜援維生。
裁判官判刑時稱,香港的房屋資源珍貴,被告的行為亦一定程度影響公屋的輪候制度,她亦必定明白其行為會對他人造成影響,案情嚴重,考慮被告認罪及其家庭狀況,相信她重犯機會低,故判她入獄4星期,但准緩刑一年半。
案件編號:KTCC10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