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婦科手術後失生育能力 指事前未告知風險 向專科醫生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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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專科醫生鄧遠釗於3年前,為一名女病人進行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女病人疑事後出現併發症,需切除子宮。她指稱鄧遠釗在手術前未有透露會失去生育能力的風險,亦在該手術中疏忽,因此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鄧並索償。

原告為張耀尹,被告為鄧達釗。

手術後出現併發症要切除子宮

入稟狀透露,原告於2016年6月因經血過多等問題向被告求助。經診斷後,發現原告的子宮有纖維瘤,而被告建議原告進行子宮肌瘤切除手術。但原告在手術後出現併發症,最終需切除子宮,失去生育能力。

指被告手術上有疏忽

原告指被告未有告知她手術若引發併發症,有失去生育能力的風險,若她知道該風險,她會決定不進行該手術。此外,原告亦指被告在該手術中疏忽,是她失去生育能力的主要原因。

案件編號:HCPI23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