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賴死」拒遷出警察宿舍 律政司入稟收樓兼追逾21萬租金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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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開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員,在失去入警員已婚住宿舍資格後仍拒搬走。警務處方多番去信,退休警仍「賴死」不肯遷出。律政司昨(25日)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區域法院,要求他交出單位,並追討至少21萬因霸佔單位而衍生租金及相關款項。
原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被告為吳立斌(音譯)。
被告申請公屋配額被拒
入稟狀指,被告一家於2004年5月獲批入住上水警察已婚宿舍。至2016年8月尾,他開始退休前休假,他此前申請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亦於同日遭房屋署拒絕。他按例須於2個月內遷出宿舍,亦在約兩周後收到通知。被告其後申請繼續居住,獲准延期一個月搬走。惟被告逾期後仍未交吉,處方遂於2016年尾及2017年初出信要求他即時遷出,並追討租金及相關得益。
追被告市值租價
據政府產業署署長估算,該單位於2016年11月尾至2018年11月尾的市值月租為10800元,而其後2年的市值月租為12200元。故此,扣除被告繳交的部分租金,截至入稟當日,被告因霸佔宿舍單位而獲益近22萬。
原告現要求被告交還單位,及追討至今累積欠下的市值租金、相關利息等,包括上述的近22萬款項。
案件編號:DCCCJ32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