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督察涉偷杯麵牙擦案 自辯指斥調查警員糊塗 令他原告變被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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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級督察去年在超市內涉嫌偷竊杯麵、牙刷、豆漿等,被保安截停後疑意圖跑走。他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28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被告自辯稱當時打算前往付款,但突被女保安捉住衫尾,他當日不適,感到厭煩便扔下膠袋跑走。他在庭上斥警員辦事糊塗,指自己才是受害者,卻「原告變被告」。
被告李士鳴,66歲,否認於去年10月2日在荃灣綠楊坊的Taste超級市場Taste偷竊酒、魚、杯麵、豆漿及牙刷,所有物品共值135.4元。
稱遭黑衣女人扯衫尾
被告自辯稱,當晚經生果位走向收銀處,突然被黑衣女人扯住衫尾,指他撞到對方。被告認為她無理生事,加上當日不適服了感冒藥,覺得煩厭,遂決定不買東西並扔下膠袋。該女子隨即大叫「搶嘢」,被告遭推倒在地,腰部被踢,手機也被對方搶去。其後警察到場,拿著一袋東西問他有無高買。被告否認有意偷竊,又謂警察調查不力,指自己「原告變被告」。
控方指被告棄物向街道方向走
控方質疑他當時打算往收銀處的說法,被告回應生果位後方便是收銀處。據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拿著白色膠袋走近出口的防盜器,女保安急步上前截停。他跟保安折返超級市場,卻突然在生果處扔下膠袋跑走。控方質疑,他跑向的方向是街道而非收銀處。被告不同意該方向是街道,辯稱他未出門口,原打算轉右付款,但被保安阻撓。他又解釋折返店內是怕對方會冤枉他非禮。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WKCC541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