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權觀察收35宗投訴涉警濫暴 倡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未停,社會質疑警方在6月12日的行動中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民權觀察上周五(21日)成立「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就近日的情況收集個案。截止昨日(23日)下午6時,團體共收到35宗個案,當中25宗涉及催淚彈,7宗涉及胡椒噴霧,亦有遭到毆打、截停搜查等狀況。團體促請政府成立獨立檢查委員會,全面檢討警方過度使用武力或濫權問題。
民權觀察展示14段影片,質疑警察存在不當使用武力情況,包括暴力對待示威者、對大量和平示威者使用催淚彈、不合理使用橡膠子彈以及阻止記者採訪等。民權觀察成立由社工、律師組成的調查小組,並陸續循民事訴訟、刑事檢控及投訴警察課機制等,追究警方的責任。
傷者被警棍打傷 腿傷痕達8厘米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不少求助傷者都是在參與和平集會時,遭到警方使用警棍、盾牌驅趕受傷。有一個案傷者表示,自己一直以和平的方式參與集會,惟警方於6月12日在金鐘立法會一帶進行清場行動時,他和其他群眾被警方於夏愨道驅趕。正當他往中環方向離去時,被三名警方特別小隊的成員以警棍從背後襲擊,他隨即跌倒在地,期間仍受到警方使用盾牌攻擊,令腿部受傷,傷痕長達8厘米。他試圖回望背後襲擊他的警員時,卻又在遭胡椒噴霧射向面部。
該個案當事人更表示,當時夏愨道人數眾多,示威者無法迅速按警方要求離開,過程中遭到警方驅趕,更是出現了人推人的危險情況,四周亦見到有示威者跌倒在地。
有示威者遭催淚彈射擊胸口
另有一位受害者表示自己曾被催淚彈射擊胸口,並提供胸口上的傷痕。民權觀察認為,此個案顯示警方危險地使用有關槍械情況,很可能令受害者心臟停頓或停止呼吸。這宗以催淚彈射擊惹你上身及頭部屬非法武力,違反了《就執法方面的非致命武器及相關設備的日內瓦指引》的草擬本,應嚴禁使用。
民權觀察表示,警方在6月12日在金鐘行動中使用過量武力或許已經成事實,違反香港法律對集會自由及人身及安全的保障,同時亦明顯違反國際法的人權標準。
斥警方武力違反國際法人權標準
法政匯思成員林正文指出,聯合國在過去多次就香港濫警制度做出評論,點名批評警察投訴課及警監會,他認為這兩個投訴機構都沒有獨立性和中立性,更欠缺調查權。民權觀察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檢討警方對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出現的大型示威活動的手法,包括檢討警方在處理示威活動時的政策、行動策略、使用武力的原則及指引,制止現時警民關係日趨惡劣的情況。
對於政府是否會回應團體建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法政匯思成員楊嘉瑋指當今的民意很重要,亦有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對此表示開放態度。王浩賢則表示,上周過萬市民包圍警總,已能反應民意沸騰,政府亦需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