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推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先導計劃 以「不虧蝕」為原則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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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決定,交房協負責推動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房協今日(29日)宣布,正式推出先導計劃,協助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為「資助出售房屋」,並以「需求主導」形式推行,即業主須自行向房協提出申請。
重建地盤不應少於1,400平方米
房協早前已為先導計劃訂立準則,如提出申請的合作社須齊集相關地段100%業主的參與,並於合理時間內簽署具約束力的協議及完成買賣交易;此外,重建地盤面積合計不應少於1,400平方米,以便為「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提供所需的發展空間。
據計劃,房協將代單位業主向政府繳付補地價金額,以撤銷其單位的轉讓限制。當房協和所有業主完成交易後,將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地契及繳付所需的土地補價,繼而進行重建工程。而有關項目預計日後的總收益,必須足以支付發展及收購(包括兩次補地價)所需的成本,以符合「不虧蝕」的原則。
合資格業主在交易完成後的兩年內,可獲准購買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及「資助出售房屋」第二市場的單位。房協行政總裁兼執行總幹事黃傑龍表示,相信各單位業主在計劃的初期,需時了解計劃的細節安排及集合業權,才向房協提出申請,故預計反應會較慢熱,房協暫未有為計劃訂下申請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