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委員倡取房屋儲備金推租金津貼 助輪候公屋逾3年人士

撰文:王潔恩 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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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戶上樓無望,面對租金不斷上漲、居住環境每況越下。身兼香港房屋委員會委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住屋問題已屆「非常時期」,政府應「出招」動用回撥作財政儲備的824億元房屋儲備金,推出租金津貼,協助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人士,料可維持約十八年。多個團體亦建議,港府最終應重推租金管制措施,遏抑猶如脫韁野馬的樓市。

身兼香港房屋委員會委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政府應動用824億元房屋儲備金,推出「租金津貼」。(羅君豪攝)

招國偉指出,現時公屋供應量嚴重不足,造地需時約十年。他認為,政府理應推出租金津貼,協助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人士,建議利用已滾存至824億元的房屋儲備金,幫助目標群組應付租金支出,成立更全面的租金津貼。

假設採用房委會轄下二人長者租金津貼計劃,2019/20年度的金額為5,770元;而根據去年3月數字,現時約有6.63萬名一般申請者輪候公屋逾三年。按此推算,倘成立新的租津協助輪候逾三年的申請者,一年用於租金津貼的款項為45.9億元,預料可維持約十八年。

反駁租津推動加租

招國偉承認,不能單靠租金津貼解決房屋問題,但至少有助處理基層市民的燃眉之急,「起碼係換取時間的方法之一。」至於推出租金津貼後,會否擔心給予業主趁機大肆加租的藉口?招國偉直言:「只要租戶唔講,業主根本唔知佢(租戶)有無申領租津。」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組織幹事陳穎彤(右二)指出,推出租金管制才是最實際的出路之一,惟政府卻無動於衷。(資料圖片)

未能達「三年上樓」承諾 政府理應補償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組織幹事陳穎彤指出,自香港於2004年取消租住權保障後,租客已失去優先續租權,面對無理加租,他們只能「硬食」或搬走,「大部份業主都會企硬唔肯減(租),佢哋根本唔憂無人租,根本就係乞兒兜拿飯食!」

陳穎彤批評,現時公屋供應量不足,政府未能達成「三年上樓」的承諾,理應向基層作出補償。她說,政府過去亦曾推出租金管制,認為租管才是最實際的出路之一,「宜家家香港住屋環境仲差過以前,點解以前可以推,宜家又唔得?呢個係政府責任,點解仲要將利益傾斜喺中產一方?」

丘梓蕙亦認同政府有必要推行租金津貼。(盧翊銘攝)

被大幅加租迫遷 劏房戶只能啞忍

一直跟進劏房戶情況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亦認同,政府有必要推行租金津貼。她續稱,過往不少街坊將「N無津貼」的資助作繳交房租之用,「最大使費就係租金,」建議政府應仿效「N無津貼」般推行租金津貼。

她又指出,劏房戶不斷被加租迫遷問題一直存在,不認為推出租津後會突然變本加厲,政府不能以此作推卻藉口。丘又說,曾目睹不少劏房戶被各種不合理的手段迫遷,例如斷水斷電、甚至有業主擅闖房間搬走租戶個人物品等。而部分業主更只給予極短的通知期,租客難以於短期內覓得住所,「得一、兩個星期都見過。」她坦言,現時政策對被邊緣化的劏房戶毫無保障,令他們往往只能啞忍。

租津根據通脹率而定與租管同時推行

丘梓蕙建議,推行方法更可仿效荷蘭等地的做法,如根據通脹率為租金升幅設限,確保租戶能夠負擔;她相信若能同時推出類似荷蘭的計分制度,不但能夠解決租金負擔,更有助改善基層住戶的居住情況,「租津、租管兩件事應該同時做,唔係就會變得無意思。」

上文節錄自第167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17日),《以租津租管換時間 紓基層住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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