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判刑】考慮陳淑莊須接受治療 官判入獄8月緩刑兩年

撰文:林樂兒 朱棨新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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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2014年佔領運動初期,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多人呼籲他人上街及支援,被裁定妨擾罪成,其中8人已判刑,陳因腦內有腫瘤需做手術而押後,陳今(10日)向法庭稱,腫瘤因近腦幹而未能完全切除,仍需接受放射性治療,希望能判緩刑,法官把判刑押後至下午,並指陳需接受放射性治療,認為可判緩刑,故如邵家臻及黃浩銘一樣,須就罪名入獄8月,但陳准緩刑兩年,庭內外支持者得知陳毋須即時入獄,即傳來鼓掌聲,不少支持者亦面露笑容。

陳淑莊獲判緩刑後,與朱耀明牧師及余若薇一同離開法庭。(張浩維攝)

官指入獄或對陳的病情有影響

法官判刑時指,陳淑莊自2006年起擔任多個公職,服務香港,原以判囚9個月為量刑起點,因陳的良好品格,而減刑1個月,法官又指,陳的腫瘤屬良性,但之前的手術未能完全切除,她將於接受放射性治療。而懲教署曾就治療事宜去信陳的事務律師,指可以提供基本的治療,若有需要,可把在囚人士帶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惟辯方指出,本港只有2間醫院提供陳所需的放射性治療,並需放射治療專家和神經專家在場。辯方又指,被告現有「重影」的問題,難以平衡身體,需他人協助。法官認為,不確定入獄會否對陳的病情有負面影響,認為以她的病情,需要接受放射性治療,是例外情況,可判處緩刑。

陳淑莊得知獲判緩刑時仍保持冷靜,但散庭後即「眼濕濕」,並與支持者擁抱。

陳:希望政府會聆聽民意

陳之後在另四名免入獄的「戰友」,包括:朱耀明牧師、鍾耀華、張秀賢、李永達等人一同離庭。陳首先感謝旁邊這4位一直共渡審訊的戰友,並說起在獄中的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和邵家臻。她稱,在手術前已探訪了首3人,上星期則探訪了邵家臻。她指4月時未趕及向他們交代病情,覺得有責任告知,並表達香港人沒有遺忘他們。她又感謝支持者透過家人朋友傳達祝福,會努力保守健康,確認電療日期,並指知悉腦有腫瘤後仍在消化這個消息。

陳又稱,今日穿白色連身裙是響應昨日的反送中遊行,形容香港人不會就此讓政府壓下去,希望政府會聆聽民意。

陳淑莊頭部後方可見到疤痕。(鄭子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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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

被告陳淑莊,47歲,今年4月和另外8名被告被裁定多項控罪罪成,陳被裁定2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指她於2014年9月27日,在添美道大台上響應戴耀廷的說話,叫人佔領金鐘及中環一帶。惟她在裁決後發現左腦有一個直徑4.2厘米的腫瘤,須作緊急手術,故其判刑押後。

手術未能切除全部腫瘤

陳淑莊今早再由其「師父」資深大律師黃正宇代表,黃指陳的腫瘤雖屬良性,惟接近腦幹,未能完全切除,仍需接受化療三個月,每星期五次,故希望能判緩刑。

另8被告4人判囚

其餘8名被告: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5歲)及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已全部判刑,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須即時入獄16月,邵及黃則入獄8月,其餘被告則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詳見下圖)。8人已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DCCC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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