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書店翻版 港政論雜誌寄內地招重刑 林榮基斥出版自由收窄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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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及評論人協會認為王健民、咼中校判刑過重。林榮基認為影響言論及出版自由。(資料圖片)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對判刑發表聲明,他指《臉譜》、《新維月刊》等政論雜誌,一直在香港經營出版發行。雜誌的仝人及撰稿員,周二被中國政府控告非法經營罪並同時獲刑。他認為,這就說明中國政府不但逐步收窄香港人的言論出版自由,而且正在破壞一國兩制。他表示,香港要提出強烈抗議。否則,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保障香港人的《基本法》,遲早淪為廢紙。

獨立評論人協會及香港記協會發表聲明,表示關注王、咼事件。他們擔心內地以「法律」之名,選擇性打壓一些「目標報刊」和敏感資訊,令有需要穿梭香港和內地的敢言傳媒人噤聲,影響香港的出版和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

他們又指判刑極不合理,標準亦不清晰。內地多個省市包括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都有香港報刊流通,部分甚至可透過官方渠道來訂閱,很多內地的茶餐廳、理髮店等場所皆可閱讀香港報刊。如果以非法經營罪來對《新維月刊》及《臉譜》治罪,如何解釋其他香港報刊,同樣沒在內地註冊但仍可在「內地經營」和流通。兩會也指出,當局從來沒有公布「禁書黑名單」,執法標準十分隨意,試問港人如何得知該出版物在「被禁」之列?

政論雜誌《前哨》總編輯劉達文表示,王健民、咼中校案判刑較重,估計是內地政府看到銅鑼灣書店事件中的林榮基爆料,所以施加壓力。他同樣出版政治評論雜誌,會否有壓力?他稱自己一直有溝通渠道,而王、咼的雜誌可能開罪較多官員,所以面對較重刑罰。

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周二對前香港記者,政論雜誌《新維月刊》和《臉譜》創辦人王健民和咼中校二人涉嫌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兩人被判罪成,王健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處罰金共20萬元人民幣;咼中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

王妻徐中雲亦因幫助丈夫將在香港出版的雜誌寄給內地客戶,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這兩份雜誌自由撰稿人劉海濤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