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涉性侵女網友案 辯方質疑事主穿透明喱士裙 性行為採主動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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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廚工在網上交友程式及社交媒體結識3名由21至33歲的女事主後,自稱為「油尖旺反黑」,令女方以為他是警察,繼而分別約3人見面喝酒,酒後趁機企圖強姦、強姦及強逼女方肛交。案件今(4日)早其中一名事主P繼續作供,辯方質疑事發當晚,二人到達P的家中後,P著被告洗澡然後在床上等她。而P洗澡後沒穿任何內衣褲,僅穿著「透明喱士」裙,親吻被告,而性行為是P採取主動,P否認。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企圖強姦罪、強姦罪、未經同意作肛交罪,及一項非禮的交替控罪。

前男友對事主P動粗 因此成單親媽媽

33歲單親女事主P今接受盤問,P指事發後她與被告睡至下午才醒來,故女兒當天早上應自行梳洗,吃早餐後上學。P稱當天醒來後著被告要快些離開,因女兒約4點多會放學回到家中,辯方質疑她為何當天沒起來為女兒準備早餐、沒送女兒出門上學,P解釋前一晚外出喝酒前已替她準備,且「佢已經咁大個」,能夠自理。

辯方指在二人進行性行為後,P曾向被告談及其前任男友在的士高認識,後來發生一夜情,亦因而懷上女兒。不過前任男友卻對P動粗,終令她成為單親媽媽,而P亦對被告說要「專一啲、乖啲,大家都唔好再玩交友app,要認真啲」,又稱渴望找到一個負責任的人照顧她。P否認,但就前男友的事情,P稱或在二人喝酒時提及過。

事主P否認在的士上,與被告梅錦添接吻(圖片)。

P否認在的士上與被告接吻

辯方質疑P聲稱離開酒吧「暈暈地」這說法是捏造的,而她從沒在其供詞提及此事。P否認為捏造,只是對警方「講漏咗」。辯方再質疑P在的士上是清醒,甚至能夠自行付的士錢,P承認在的士時是清醒。辯方指出P與被告在乘的士回家時已「有攬有錫」,P不記得二人有擁抱,同時否認在的士上曾與被告接吻。

辯方再指出,到達P的家中後,P著被告洗澡然後在床上等她,P洗澡後穿著「透明喱士」裙,而亦沒穿任何內衣褲,惟被告已睡著,而性行為是由P採取主動,她亦親吻被告,但P否認說法。

P承認曾表示愈多人控告被告  入罪機會愈大

此外,辯方亦質疑P與被告在事發後的對話,顯示P只就懷疑被告偷錢作投訴,而沒就二人發生的性行為作投訴,P同意。辯方又指出P事後在網上討論區發帖文,與另外2名女事主Q及R聯絡前,仍未決定報警,P指與兩人傾談後才決定報警。辯方亦指出P曾透過WhatsApp 對Q說,愈多人去控告被告,令他入罪的機會便愈大,P確認。另外,P指事發後因不相信警方,所以事隔一周才報警。

辯方又引述P與Q的對話指,Q曾提議P將論壇上的帖文轉為非公開(Private),「因為上到庭律師會拎嚟打」,或不利於P。P承認她曾試過轉為非公開,甚至刪除帖文,但指無法成功,辯方質疑她在報警前將帖文刪去,「對司法公正唔公道」,對於帖文在報警前被刪,P解釋是Q致電網站要求刪文。

案件編號:HCCC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