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自稱「油尖旺反黑」 廚工疑非禮強姦雞姦3女網友 今開審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青年廚工在網上交友程式及社交媒體結識3名由21至33歲的女事主後,自稱為「Force」、「油尖旺反黑」、「政府流動保安,負責掃黃賭毒」等,令女方以為他是警察,繼而分別約3人見面喝酒。惟廚工涉趁對方喝酒後,分別企圖強姦、強姦女方,及強逼女方肛交。廚工被捕後更辯稱因曾任機場保安,故曾向女事主自稱為「Force」,意思即「Security Force」。廚工否認強姦等4名罪,案件今(3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企圖強姦、強姦、未經同意作腔交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非禮罪。

被告使用網名「邱比特」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事發前後均不是警員,但卻向3名事主直接或間接稱自己為油尖旺反黑組警員,負責「掃黃賭毒」。

案發時21歲的女事主Q於2017年4月中在交友程式SweetRing認識被告,當時被告使用網名「邱比特」與Q聊天。二人在同月29日交換電話,並於同日相約見面,二人當晚打算到旺角酒吧見面,但由於酒吧入場費為400元,而Q身上現金不足,故被告陪Q到銀行取款,期間被告自稱為「油尖旺反黑」,負責掃蕩「黃賭毒」。

被告與Q及後在油吧內聊天及喝酒,亦認識了一位被告的朋友,Q與該位朋友交換了聯絡方式。被告與Q喝酒至清晨5時,被告聲稱與家人吵架,不想回家,同時Q喝酒後感到頭暈,被告遂表示「帶你去前面個地方休息」,Q看到「維多利亞酒店」的招牌,曾攬著燈柱不肯前去,但被告大力將Q拉到酒店。

被告梅錦添否認企圖強姦、強姦、未經同意作腔交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非禮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我好熟法例,我帶你上酒店唔算強姦

被告在房間內強吻Q的頸及面,又壓在Q身上,企圖脫去她的褲子,不過Q拉著褲子不讓他脫去,被告接著又伸手摸她私處,Q期間曾叫「唔好」,又不斷哭泣。Q提出「不如我比錢你,你放過我」,被告遂停下並取去Q手袋中的一百多元,又著Q另外給他1000元。被告與Q到銀行取錢途中,被告對她說「我係當差,我好熟法例,我帶你上酒店唔算強姦」。而Q同時聯絡早前她在酒吧認識被告的朋友,Q將電話給被告後,被告著她「入返1000蚊俾佢」便放Q離開,不過Q後來並沒過帳予被告。

Q及後在網上論壇發現另一女子P遇上類似事件,二人傾談後於2017年10月3日報警。

事主R拒肛交 被告未有理會

事件亦涉及另一33歲的女事主R,她於2017年8月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被告,而二人傾談間,被告不止一次暗示自己為警察,自稱「政府流動保安,負責掃黃賭毒」,被告又曾傳過一張有警徽的記事冊套相片及黃竹坑警察學院的相片給她。R當時相信被告為警察,二人終在2017年9月16日約見。

二人在旺角酒吧喝酒時,被告向她稱其工作是掃毒,而且「靠酒吧啲人俾料」,被告喝酒時又稱「未㩒錢」,由R先替他付380元,喝酒後R向他追款不果,二人天亮後各自離去。約一星期後,二人又相約見面,R喝過酒後去見被告,被告見R嘔吐後便帶她到賓館,R同意性交,惟拒與被告肛交。被告郤沒理會,與R肛交後再性交。R事後亦在該網上論壇看到P的遭遇,及後報警。

被告梅錦添涉自稱「油尖旺反黑」、「政府流動保安」。(資料圖片)

曾傳送黃竹坑警察學院的相片

至於有關31女事主P的指控,控方指P為單身媽媽,P在2017年7月在交友程式SweetRing開始與被告聊天,及後二人又交換電話在Whatsapp聊天,被告自稱為「Force」,亦收到被告傳送一張有警徽的記事冊套相片及黃竹坑警察學院的相片。

二人後來相約在2017年9月26日喝酒,在翌日凌晨P感醉意時要求離開,惟被告將她送到門口後,要求留宿,由於P不想騷擾到鄰居,故讓他入屋,當時P的女亦在屋內睡覺,惟被告洗澡後,將P拉到床上強姦。被告翌日離開後,更發現銀包內的1000元不翼而飛,及後P在網上公開事件。

警誡下稱 「Force」是指「Security Force」

警方在2017年10月3日到被告家中找他,由於被告不在家,由其父母聯絡他,被告得知警方在找他時,他將電話交予一名友人,並向警方聲稱遺失電話,不過其友人翌日卻在新聞看到有關被告的新聞後,主動將電話交予警方。

被告在警誡下稱P與Q均是自願,而他自稱「Force」意思是「Security Force」,因為他曾任職機場保安,他又稱已忘記R,亦指未曾與女性肛交。

案件編號:HCCC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