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胡紅玉:修例不能過急 宜就台灣殺人案作一次性移交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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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任兩屆行政會議成員的胡紅玉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政府不應就修訂《逃犯條例》操之過急,強調社會要以平靜且理性態度去解決問題。她又建議,政府應先就台灣殺人案事件,與台灣就疑犯達成一次性的移交協議。

胡紅玉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政府不應就修訂《逃犯條例》操之過急,強調社會要以平靜且理性態度去解決問題。(資料圖片)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以個人身份接受《南華早報》訪問,她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前,政府必須要進行更深入的公眾諮詢,使各方都能冷靜下來、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她又說,當中有部份問題可以解決,但社會必須平靜及理性的態度作討論,又直言:「我希望不要急於通過草案,因為這會令社會陷入重大爭議中。」

外國商業機構曾表示擔憂

對於政府有意修訂《逃犯條例》,她稱過去曾收到不少本地及外國的商業機構,表示關注及擔憂修例,又稱會破壞司法獨立。

她強調,自己並非有意批評內地的司法機構,但她承認,內地的法律系統及行政區域與本港不同,起草法律時更出現潛在的模糊性,故修訂《逃犯條例》已引起外國關注。

成功修例或面臨法院挑戰

她又說,根據本地法律及國際協議,香港政府有義務向公民提供引渡。一旦成功修例,若疑犯可移交到內地或與香港法律制度不同的地方時,屆時或會面臨法院的挑戰。

她認為,為了解決問題,政府可考慮增加大眾對引渡的信心,或履行對囚犯的人權義務,包括允許在內地內地定罪的罪犯於本港服刑、被囚的港人能被探望等。